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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砰!

王奇话没说完,只见周光彦猛地起身,狠狠摔下手里那本资料,疾步往外走。

他愣愣看着老板离开,又回头看看桌上的资料,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惹得老板心浮气躁。

作者有话说:

今天真的太累了……紧赶慢赶赶出六千多字,明天早点写大肥章,争取一万字!我基友的文正文完结啦,目前在更番外,欢迎大家去看!《蛰伏》by庄灿,文案:林笙爱慕许承洲长达十年,从青涩年华到后来步入社会,她一直都在追寻他的步伐。

可普通的她,在他的眼里,始终比不上惊艳岁月的梁雪婧。

多年后,他们顺利结婚,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从他的手机里看到一条私密朋友圈。

——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许承洲因母亲和社会压力,娶了林笙。

在他眼里,林笙就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个女人还特别蠢,总觉得用行动来付出,就会得到他的爱,殊不知在他眼里,她所做的一切,都像是笑话。

后来,在同学会上,他喝醉了,错把林笙当做梁雪婧,霸道而强势的握住她的手,贴着她的耳畔,用一种极其委屈和难过的口吻问她,“你就不能多爱我一点吗?雪婧。”

所有同学以为他们夫妻鹣鲽情深,但只有林笙在那一刻,彻底读懂了许承洲的心。

原来爱和不爱,区别这么大。

他不屑于跟她说‘爱’。

却对另外一个女人,这般祈求。

林笙生日那天,许承洲包机去见了梁雪婧,林笙想都没想,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书,离开了他们的婚房。

许承洲知道后,并没有挽留,只是平淡的说:“她这么爱我,能去哪?不过就是在玩所有女人都会玩的把戏罢了。”

她想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把戏台摆好、观众请好,也不看看他这位主角愿不愿意陪她演。

但后来,林笙真的成了他梦不可求的女人。

他摆好戏台、请好观众,也没有求来她的一次回眸。

雨夜里,林笙浑身湿漉漉的走在街道上,看着路过的行人与繁华的夜景,徒生伤感。手机里还有父母传来的微信:【生日快乐。】

她裹紧身上的衣服,埋头往前走,走到一半,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句:“笙笙,生日快乐。”

回眸望去,就看见他站在身后。

蛰伏多年,等待的便是今日。

夺她。

阅读指南:

1、男二上位。

2、女主的婚姻有名无实,没有跟许承洲发生过关系。

3、1v1,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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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放彼此一条生路。

周光彦开着那辆新提的阿斯顿马丁开往城南市郊那片。

他把林然安置在那里, 那里离沈令仪的住处很远。

开车去往那里的路上,周光彦大脑一片混乱。

他无疑是愤怒的,可这愤怒实在没来由, 说出去是半点不占理的。沈令仪和他早已分手,他没有理由限制她的交友自由。

但林然是他弟弟。

亲弟弟。

无论沈令仪和林然是纯友谊,还是暧昧期,都让周光彦骨子里对沈令仪近乎病态的占有欲持续发酵, 无法忍受。

从公司出发时正值下班高峰,市中心堵成一片。喇叭声四起,本就心绪不宁的周光彦更是烦躁。

太阳低低悬挂在遥远的天边,向人间洒下柔和的浅金色余晖,过不了多久,深蓝的夜幕即将升起。

周光彦眯着眼, 看向这轮橘色夕阳, 忽然意识到,自己和沈令仪这段感情,从光芒耀眼, 走到灰蒙黯淡, 一如太阳从初升到西沉。

不同的是, 落日即将迎来黑夜,而后太阳照常升起, 然而这段感情, 再也没有明天。

周光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赶过去。

他赶过去的动机,让自己显得可笑又蛮横。

但他就是无法自控地上了车,往林然那边开。

堵在路上时, 他打开音响听歌。

今天的随即歌单里, 全是痴男怨女, 实在无趣,他不断切歌,一曲又一曲。

最后停在一首粤语歌那里。

周光彦听得懂的粤语。

从出生到十岁,十年间都是一位来自粤城的保姆在照顾他。

他很喜欢那个保姆,家里人都叫她英姐,他也跟着叫。

英姐来照顾周光彦时,已经不年轻了,他稍稍大些,会说话了,每日不知要含糊不清喊多少声“英姐”。

再大一些,英姐就会轻轻捏他的小鼻子,笑着说在她老家的农村,自己这个年纪,都能当他奶奶了,还姐啊姐叫着。

他不管,仍每日英姐英姐这么叫。

英姐得闲时会叫他些粤语,他记性好,学一遍就会,有时甚至不用教,偶尔听英姐跟家里人打电话,便又学会好几句。

极少有人知道周光彦会说粤语,除了父母,姐姐,宋临,以及很早就受雇于周家的管家和佣人。

周光彦粤语讲得非常流利好听,但十岁以后,几乎不讲了。

英姐是在他十岁那年死的。

那天他想吃粤式肠粉,缠着英姐做,家里没做肠粉的食材,英姐便自己出门买,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给碾了。

周光彦没看到被车碾过的英姐是什么样的,但他还是吓着了,讲不了话也哭不出,木木地瞪大眼睛,好久回不过神。

英姐是他的乳母,某种程度上,算是他的至亲,毕竟他跟英姐,比跟母亲方瑾要亲密得多。

那是周光彦人生中头一次经历如此彻底如此悲伤的离别。

他已经好些年没说过粤语了,别人说起来,也假装听不懂。

起初周光彦不知道这是首粤语歌,前奏很轻快,跟先前那些哀怨的曲子不一样,他被这份轻快吸引,以为这份轻快能将自己从浮躁情绪中带出去。

直到第一句歌词出现,周光彦愣了愣,下意识想要切歌,又收住手,接着往下听。

他瞥一眼屏幕,才发现这首歌叫《活着viva》。

活着。他心脏颤了颤,再一次想切歌,却又再一次鬼使神差收回了手。

[年轻得碰着谁亦能像威化般干脆]

[快活到半日也像活尽一百万岁]

……

前路疏通,周光彦听歌听得失神,后面的人不耐烦按起喇叭,才将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落日又沉下一截,余晖黯淡,散发着微弱的橘色光芒。

他启动车子,迎着夕阳不断往前开,在落日余晖中,觉得自己好像一条可怜的狗。

生命早期,最疼爱他,最能理解他的乳母死了,而他一直活着,并且活得不快乐。

歌里唱,“年轻得碰着谁亦能像威化般干脆”。

二十八岁那年,刚和沈令仪在一起的他,尚且还算年轻。

他们头一回欢愉也确实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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