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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03

与黎在一起的日子里,并没有改变太多,我还是一样忙着学业,忙着兼职。她也一样,忙着上班,忙着各式各样的事情。

黎一个礼拜之中,只有六日休假,其中的礼拜日,黎必须回家看父母,陪伴他们。她能陪我的,只有礼拜五的晚上到礼拜六的晚上。

通常这个时候,黎会带我到处走走,她知道我喜欢看书,所以最常的就是带我到全程最大的书店,看书买书,我不常会买书,但当我看到一本很喜欢的书时,黎都会偷偷买下来。

每次买书的钱都是我自己付的,只有在书太贵,我犹豫的把它放回去後,黎就会偷偷买下来,然後回到车上後,她就会拿出来,让我开心,然後故意不给我,要我撒骄了,才肯给我…

因为我不常撒娇,也不ai撒骄,只有面对书的时候,会各种对黎撒骄,她在发现这件事之後,就扬言着说:“我会让你成为只对我撒骄的nv人的!”

我的反应则是无语的看着她,然後无视她。

黎其实很忙,但她总是会在忙碌之余尽量的马上回覆我的讯息,她无时无刻的存在着,存在在我的心里,让我无法逃脱,让我不断的想起她…

想起她的一颦一笑,想起她的温柔,想起她的声音,然後…我会笑…笑得很开心,笑得象个笨蛋…象个傻子…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里面都诉说着,恋ai的人有多象个傻瓜,智商又下降了多少,我曾嗤之以鼻,觉得哪有人会在碰到所谓ai的时候,会变得不象自己。

可是现在的我,相信了。

不喜欢拍照的我,因为黎,所以开始会拍照了。

不喜欢通话的我,因为黎,所以期待她的电话。

不喜欢说话的我,因为黎,所以开始敞开心扉。

不会真心笑的我,因为黎,所以渐渐学会了笑。

不曾相信任何人的我,因为黎,开始了一点点的去相信每一个人。

一切的一切,都因为黎,所以打破了规则,打破了平衡,打破了我内心的城墙。

我不曾相信所谓永远,但因为黎,我开始愿意去相信一个人,去相信未来会变好,因为她,我愿意去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内心。

我的世界曾是一片荒芜,天是黑暗的,地是空白的。黎的出现,就象是一片云朵的闯入,下起了蒙蒙细雨,一点点滋润了我的世界,让它不再荒芜,让我知道,原来我的世界,也是有种子,也是在等待着被浇灌。

我喜欢她,喜欢得没有底线,喜欢得没有原则,喜欢到我变得不象自己,不象以前内心冷漠的自己。

我期待着,我能够从喜欢开始慢慢得转变为ai,我期待着黎对我所宣誓的,会让我ai上她这件事,我期待自己能够恢覆到小时候没有受到伤害时,无忧无虑,活泼好动的自己。

黎是我这一生,最为特殊的人,她是我的初恋,是我的唯一,更是我一生中,可能唯一真正ai上的人我把我的所有情绪,所有感情,所有包容都丢进这段恋情,我象个提炼者,把我的喜欢,一点点的提炼为ai。

我曾经对黎说过,如果我真的ai上了你,或许这一生,我就无法再ai上别人。

黎笑了,她0着我的头,跟我说,你真是个傻瓜…

我也笑了,我知道自己象个傻瓜,但我只是照着自己的心之道,走着,然後碰到了黎。碰到了我的ai。

活在世上,我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我在最美好的年纪里,碰见了黎,碰见了我的ai。

没有她,或许我已经走上偏路,她的出现,是给了我荒芜的世界,一道yan光,指引着我,走向正途,让我知道,世界还是有美好的事物。

还是有可以相信的人。

还是有不会伤害的人。

04

在一起的时间久了,难免就会有一些亲密的举动,黎很喜欢抱我,因为她说我小小只的,抱起来很舒服,只是有点太瘦了,她有点不满,所以她热衷於把我养胖。

但可惜的是,我不是易胖t质,而且我吃很少。

黎表示,很哀怨。我表示,一个微笑你自己t会。

某次的礼拜五,我照例被黎带回她的租屋处,那天夜晚,或许是黎喝了一点酒,所以她很热,浑身就象一团火一样,像往常一样,抱着我。

我一直都喜欢黎的锁骨,因为她的锁骨真的很漂亮,所以只要有机会,我就咬她的锁骨,这时候她就会拍拍我的头,让我松口。然後我就会改为用唇贴着她的锁骨。

今夜,我也像往常一样,轻咬了她的锁骨,却不想,黎的反应有些大,我以为我是咬疼她了,所以擡头看了她一眼,可在擡头的一瞬间,黎就吻上了我的唇。

有酒的味道,但混杂着她的气息,让人不觉得讨厌,我曾不拒绝黎对我的亲密举动,不管是抱还是吻,我都不曾拒绝。

但或许是黎在睡前小酌了几杯的缘故,所以她有些微醺,开始慢慢的一点点超过那条线,她的吻很轻很柔,不断的游走在我身上的每一处,其实很紧张,但我前面也说过了,我不曾拒绝过她任何一个要求,所以我只是僵持着身子,压抑着想抗拒的心。

黎慢慢的也发现了我过於僵y的身子,她知道,我又想起了那些伤害,所以她停了下来,她抱着我,拍着我颤抖的身子,一声声的,说着对不起,吓到你了…

我不断的摇头,我知道,只是我还没走出那些伤害,我知道,只是我的心理作用,我知道,我都知道。

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问题。

等到我平覆了情绪,黎告诉我,她会等,她会等我长大,她会陪我走出来,然後,她会让我三天下不了床。

我的反应,是涨红了脸,然後朝她的锁骨,狠狠咬了下去,想当然,她惨叫了。

我脑羞得说:“酒醒没?!”

她哀嚎得说:“醒了!真的醒了!”

再後来,那天的晚上,黎就抱着被她扒光衣服的我,睡了一个她觉得非常美妙的一觉,我想穿上衣服,她不让,她说这样抱得更舒服。

很想再咬她一口,但想想还是算了,答应了她这个请求。

安然的度过了几个月,忘了从什麽时候开始,黎变得越来越忙,忙到没有时间找我,我想去找她,她却拒绝,说她还在忙,让我别过去,我会很无聊,要我乖乖的。

我说好,所以有段时间里,我只能在早中晚的时候,传个短短的讯息,要她记得休息,别忙太晚,记得吃饭。因为她实在是有太多的前科了,常忙到很晚,忘记吃饭或g脆不吃,然後自己就胃疼得难受。有时候只要发生了什麽有趣的事情,我也会传给她看。

传但给她的那些讯息,她都没有读,没有回,我想着,或许她真的忙得焦头烂额,所以我又减少着一些琐碎的讯息,最後就真的只剩下了早中晚的叮咛。

其实很失落,如果她能回我讯息就好了,就算是敷衍就算只是一个微笑,让我知道她还在,就好了。

但没有。

我知道很多人在忙的时候都不喜欢别人哭闹打扰,所以我不哭不闹不打扰,只是乖乖地等她,等她回我讯息,等她打给我,等她忙完,然後我会告诉她…

我很想你…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一天的日子,都让我过得像一年一样,我从不知道,时间可以慢成这样,可以如此折磨人。

一个礼拜过去了,让我过的像七年过去了一样。令我难受,令我不自在。没有黎,让我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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