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样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会亲近庄彧。
因为邬温别喜欢老虎,尤其是白色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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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庄彧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是不是的,和我没关系。”
他说:“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在我这里他就是什么样的。”
所以邬温别说他迷路了他会出现,邬温别跟他说家里停电了他也相信。
他还会特意戴上美瞳出门找邬温别。
因为邬温别不知道,在别人眼里,他的眼睛其实不是亮金色的竖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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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淼回来后,邬温别每天早上起来都有早餐吃。
他会把大家的份都做出来,而且很清楚他们的喜好与食量。
所以四人也经常坐在一起吃早餐,就连喜欢赖床的谢约尔都爬了起来。
原因无他,海淼做饭是真的很好吃。
五星级大厨级别。
而且他还热爱刷碗,吃完后他们只需要把碗放进池子里就好。
邬温别觉得自己找到了神仙室友。
不过神仙室友们在海淼回来后,就热衷去体育馆锻炼。
还都是结伴前行,邬温别跟着去过一次,沈涉拉他打羽毛球,没两拍他就不行了。
再被邀请时,邬温别沉默了两秒。
最后还是沈涉笑着说:“你不想去拒绝就好啦,我们三个是比较爱运动,精力旺。不会因为你不跟我们一块儿行动就孤立你的。”
邬温别瞬间就感动了:“那我不去了,谢谢。”
沈涉冲他挥了挥手。
2
虽然拒绝了谢约尔他们的运动邀请,邬温别也还是没有闲着。
这些天他一直都是在草莓大学附近走动,还没好好逛过草莓市。
正好今天没事,明天白天还没课,邬温别就想四处逛逛。
草莓市是本国有名的一线城市之一,很大也很繁华,听同学们说,在这里还很容易偶遇明星。
不过对方都是戴着口罩,能不能认出来也得看自己的本事。
邬温别对明星没兴趣,但他对城市的繁华感兴趣。
之前一直在山上观里,偶尔也会因为有人来拜神而看见城里人是什么样。
还有老头子做法的时候,也算是热闹。
但那是精神病的热闹。
不是正常人的喧嚣。
但邬温别自有记忆起就没接触过什么人,有香客来访,他小时候是远远躲着,大了后,就是老头子让他尽量别出现在人前。
那时候邬温别还很纳闷地问老头子为什么:“我觉得我长得比你好看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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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头子就回了他六个点,带着死亡微笑和强忍的怒火说:“因为你太好看了我怕他们以为你是山魅行了吧。”
邬温别哦了声:“封建迷信要不得。”
一云:“……”
邬温别又说:“不过都是来这里拜神,信这些莫须有的东西,也确实没法说什么了。”
一云当时没有对邬温别这话做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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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温别一直都想来街上逛逛,但确实是因为在山上待久了,他有点不习惯这份热闹,在学校慢慢脱敏,发现人似乎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可怕(?)
他也就没那么恐人了。
——不过以上都是邬温别自以为的。
等他坐着地铁进入草莓市真正的闹市区,看着地铁开始变成了人挤人,人们就像是一张张肉饼挤压在一起,令人无端焦灼。
出了地铁后,邬温别看着密密麻麻往上或是往下的人群,也还是感到有丝丝的畏惧。
……要不还是回去算了。
抱着这样的念头,邬温别小心地出了地铁口。
热闹的城市自然不缺喧嚣和人声,此时天已经全黑,到处亮起的led灯牌和五颜六色也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都十分炫目刺眼。
不知道是哪儿的小吃香气传来,其中又混杂着一些甜品奶茶的腻香。
邬温别就觉得,自己真是一脚踏进了人间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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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温别买了杯正常冰的奶茶后,就被一只黑猫吸引了视线。
他跟着那只黑猫七拐八绕的,等回过神找不到隐入黑暗中的黑猫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到了哪里。
和刚从地铁口出来的熙熙攘攘不同,这里不仅没有路灯,幽暗至极,还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阴森感。
是一条小巷,看上去还有些脏乱,周围的住宅好像也没住人,都是空着的。
邬温别正准备打开手机地图导航出去,就听见一声惊疑:“噫?邬温别?”
声音有点耳熟,邬温别便回头看去,就见一个手里拿着微型强光手电筒的男生朝他走了过来:“真的是你!”
他高兴道:“你也是来参加探险的吗?”
邬温别:“?”
什么探险?
见他不说话,男生说:“我还在想明明约定的是八点半,怎么就我一个人来了,我还怕是我找错了地,在四周转了转呢。”
他走了进来,也离邬温别更近,邬温别就看清楚了他的模样。
他民俗学的同学,是一个班的,因为他个子高且瘦,脸还有点尖,体毛又比较旺盛,加上姓孙,所以大家都叫他猴子。
邬温别:“什么探险?”
猴子微顿:“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