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
在的事实是……斯宾塞那群人顺利逃走了。”对方失望的反驳。
“还不是因为你们这群废物。”野田辉史冷笑。
他说着,也失去了食欲,索性也不吃了,抄着袖子起身。
刚走到店面门口,一阵剧烈的震动从脚下传来,头顶和风的纸灯笼也剧烈的震荡。
野田辉史差点儿没站稳,踩着木屐崴了脚,他猛地扶住门框,抬眸看去,眼前平坦宽阔的马路主干道竟然裂开了,猩红的岩浆如恶鬼般从地缝中满溢了出来!
如果有无人机带着摄像系统从高空俯瞰,它会捕捉到一番骇人至极的景象,巨大的地表裂缝并非仅仅是一条街道上的风景,而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贯穿了大半个滨城!撕裂的大地像是在烤箱内被烤到膨胀的面包,石板地表被炙热的岩浆顶的向上倾斜,龟裂的纹路像两栖动物的皮肤,有赤红色的岩浆自下方奔涌而出,朝着四面八方蔓延涌动,岩浆的领域扩散到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下方,厚实的轮胎堪堪触及,瞬间瘪塌下去,橡胶在高温的作用下融化成了一瘫滑滴滴的水,车辆的警报器发出刺耳的锐鸣!随即路人们也跟着尖叫起来,惊慌失措的奔逃。那些猩红粘稠的浆液在往人行道上迫近的途中被几处下水单短暂的拦截,他们将窖井盖烧的通红,顺着表面的小洞流下去些许。
野田辉史伫立在日料店的招牌下,跟前不断的有行人逃窜过去,他能感觉到铺面而来的热风,裹挟着难闻的硫磺的味道,还有焦炭的气息,电话里,他的小弟也在惊叫:“社长!!!地震了!!!老天!!!地裂开了!!!都是岩浆!!!嘶嘶嘶——烫死我了!!我的鞋我的鞋!!!”
“你不会往高了站么?”野田辉史冷冷道:“自然人爬不上去的地方,你可以爬上去,实在不行,拉几个倒霉鬼当垫背,你总不可能死在自然人前面。”
对面的人远不如他镇定,火急火燎的尖叫道:“怎么这时候地震!!!斯宾塞那群人刚刚乘飞机离开滨城!!!这可要怎么办才好啊社长!!!”
他的三言两语像一根火苗般点炸了野田辉史心底的干柴,浓浓的烦躁感油然而生,野田辉史的面色变得森然可怖。
这么久以来,他带着无限集团跟斯宾塞人在异种出没的地带频频针锋相对,却始终落在下风,事后无论他怎么赶超,又怎么想方设法的在自然人面前刷存在感都无济于事。
斯宾塞那群人的消息好像永远灵通,永远能派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一切平息于无形,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他们有些很奇怪的行事准则,将那些心理脆弱的自然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每每干完一票,非但不邀功,还要让公关部花大把的精力去掩盖事实,再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
他们越是低调,在野田辉史看来就越是在将“装逼”二字诠释到极致。
被一群蝼蚁一样的低等生物当做神明一样供奉,这是所有灵长类动物都求都求不来的优越感啊!他们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和汗水,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的难道不就是这些吗?!可他们偏偏什么也不宣扬,偏偏要跟这群低等生物混在一起装傻充愣,这是为什么?!他们难道觉得这样很高尚?!
不,这是虚伪!是莫大的虚伪!为什么要这么虚伪!!没有人可以做到只付出不求回报!
还是说他们那群人,那群所谓的“继承者们”,压根就不在意这些……
会……不在意吗?
就像人类救下了跌落的雏鸟,将其安置回鸟巢当中,却不会想要雏鸟报之以大德,因为人类之于雏鸟,强大太多,高阶太多了,那只是举手之劳……
不,不!怎么会不在意?!怎么可能不在意!那群继承者不可能清高至斯,他们也是从人类演化过去的,他们和自己没什么不一样,一定是……一定是背后获得了更大更诱人的利益!!
野田辉史合上双眼,他的瞳孔在眼皮下飞快的转动,每一根动眼神经都被扯的发紧发痛。
他永远记得,自己在斯宾塞学院里看着那些继承者们神采飞扬的发动图腾的力量,做着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像一群古神话里的神落入现实。
而他……什么也没有。
他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普通到根本没有资格站在一些人的身边与其共事。许多人看似善良的宽慰着他,跟他说“离开斯宾塞也没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合适自己的地方才是最好的归宿,成不成功另说,至少能安安稳稳活到老啊!”,“知足常乐,有时候平庸也是一种幸福!”
当他听不出这字里行间的讥讽和蔑视吗!
他三进白弥撒教堂,仍旧无事发生,成了斯宾塞里全校闻名的笑话,那位当初招他入学的学籍管理部的小干员赵宇森,显然面子上也十分挂不住,给他发来了离校前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的告知他,他不能再在斯宾塞待下去了,需要尽快离开学校,回到自然人的社会里去,而因为保密原则的存在,在离开之前需要接受记忆清除。
记忆清除。
清除……他在校期间所有的记忆。
他跟那个人之间的相处时光屈指可数,他百般珍惜,恨不能死去之后也将其刻在墓碑之上,怎么能……怎么能被清除呢!!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他彻底蜕变的契机。
他想了个法子,告诉赵宇森,他有图腾,只不过十分罕见,是精神类的图腾,力量具体表现为——可以预知未来。
为了让赵宇森信服,他自然是做足了“前戏”,天道酬勤,赵宇森信了,他也顺利留在了斯宾塞。
而后,他展开了更大的计划,在斯宾塞内搅弄风云,杀死了那位三次审判他带给他莫大羞辱的戴维斯老主教,拿走了对方的图腾,逃走了,这件事震惊斯宾塞上下,堪称骇人听闻,每个继承者们听到这件事时脸上露出的痛苦表情都能带给他酣畅淋漓的胜利感。
他发现自己终于找到了打败这群高贵物种的办法,他变强了,站在了食物链的高处,可以主宰自己和他人的人生,可他还想要进一步的报复,他想要打造另一个“斯宾塞”,另一个没那么虚伪高贵的“斯宾塞”。
于是他创建了无限集团。
在他完成了若干例继承者与自然人之间的力量“置换”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已经走到了人生的旷野时刻,他无所不能,无所不敢,唯一的缺憾就是身边还空着,他还没有得到那个人的心。
他开始贪婪的想念,想把那个人从斯宾塞里挖过来,上帝大约在此时觉察到了他的欲念,跟他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
野田辉史的睁开眼,眼珠子被岩浆的赤色掩映出一片血红,他的嘴唇颤抖着,包不住森白的犬齿。
他必不能让斯宾塞里的每一个人好过,尤其是——柏德文·道森。
他也是最近才想明白了,正儿八经争他争不过柏德文·道森,那老东西城府深又心狠。
但他可以李代桃僵。
斯宾塞提倡“做好事不留名”,那他就顺水推舟。在这个信息极度不对等的大时代里,人会偏听则暗,他完全可以揽下所有的“功”,推诿所有的“过”,给斯宾塞这个神秘而光辉灿烂的名词下一个新的定义。
“那就让这场火烧的更猛烈些吧。”野田辉史轻声说:“整个滨城都烧成灰了,我就是唯一的目击者啊。”他叹了口气,意味深长:“斯宾塞人怎么能如此心安理得的逃离这处人间地狱呢,真是一群残忍而冷血的家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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