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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节

 

皇帝在看过不需要母鸡也能孵蛋的蛋房,又看了养蛆喂养鸡、鸡粪喂鱼,以及鱼塘的大丰收后,不禁深深吸了口气。

他转头对外甥道:“你去问问江子宽,这些种田养鸡之法能不能上交给朝廷。”

“舅舅放心,绝对能的。”杨清泉想也不想地保证。

他对江子宽非常了解,知道他做的这些,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

果然,小侯爷没说什么,先递了一本书过来。

皇帝不是第一次看小侯爷写的书了,事实上,小侯爷写的每一本书他都看过,别的不说,那《仵作记录》真的十分有用。

小侯爷腼腆一笑,指着序页道:“皇上,其实这是臣的娘子整理的,她是个才女。”

杨清泉也被分到一本,他翻开这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

文字清丽,词藻如诗,俨然将种田种树的悠然生活写得像一首诗,文笔优美得令人惊叹。

杨清泉一看,就知道这是侯夫人黎郁云的功劳,因为小侯爷绝对没这个文彩。

不过这书的重点不是文笔,是里面的孵蛋养鸡养鱼种田之法,还有新式犁的构造都画上了。

皇帝边翻边看,到最后已经翻得飞快,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快速养鸡法如下……鸡比平常早出笼两个月,鸡蛋也产得多,双黄蛋机率更高。”皇帝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喜不已,“朕马上让大司农学这个养鸡的方法。”

小侯爷想得很美,皇帝答应会给这本书写序,这书很快就会扬名大康,到时肯定能卖到大江南北。

他的小钱钱马上就要排着队走进他的库房啦!

抠门小侯爷30

知书原本是个丫鬟,一个无父无母的丫鬟。

在父母为了给几个兄长娶妻,将她卖掉后,她就将自己定义成孤儿。

她命还算是好的,小小年纪就发育得很成熟,当时侯府的老夫人调查过她的生母,得知生母生过好几个儿子后,十分满意地选中她。

知书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抓住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和老夫人说想读书识字。

老夫人很宠爱孙子,一个识字的丫鬟还能催孙子上进呢,何乐而不为。

知书不管未来自己会不会成为小侯爷的妾或通房,她不愿意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在书香中度过自己的少年时期。

老侯爷去世后,小侯爷守足了孝,然后知书达礼、成熟美丽的知书被送到小侯爷身边。

也许人读的书越多,就越反叛。

知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书会写是因为太夫人希望她伺候小侯爷,为小侯爷生儿育女,为江家开枝散叶,改变江家数代单传的局面。

她知道自己该感恩,太夫人的目的虽不纯,可她何尝不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让她白吃白住还能读书,过得和副小姐一般。

读过书、知恩义的她该报恩了。

知书其实也想过其他的报恩方式,然而她读过的书、写过的文章和诗句,对定远侯府根本无用,至少没有一个后代有用。

她只能死心,将自己当成一个生育的母体,不必思考就不会痛苦,如同山石草木,如同那些动物,只要能生就好。

然而这人生啊,比戏剧还要荒诞。

在应该情窦初开的年龄里,小侯爷却不开窍,反而迷上赌具,觉得骰子比女人更有魅力。

她也不知该是哭还是该笑,心里却隐隐松了口气。

侯府里的人都为她可惜,老太太也觉得对不住她,她都已经超过婚嫁的年龄,却因为小侯爷耽搁了。

知书心里是不介意的,甚至是窃喜的。

真的没关系啊,她从未怪过小侯爷。

她这么对人说,可惜没有人相信。

太夫人看她的眼神充满愧疚,歉意之下,赏了她很多首饰,允许她自赎后带走。

“知书,你白吃白住还白拿礼物!”小侯爷一脸不高兴,“快给我整理文稿,高工资就要用996——不,007回报懂不懂?”

知书嘴里应着,其实并不懂。

小侯爷有时候总会说一些她不明白的话,不过没关系。

知书一脸淡定地磨墨,反正她能意会到小侯爷的意思,就是想让她多干活呗。

不干活的就如蔷蔷跟柔柔,是要被解雇的。

后来,夫人黎郁云进门,知书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知音。

夫人温柔又可爱,从来不会以身份来看待旁人,也未曾轻视她丫鬟的身份,并不觉得她出身低微、却野心勃勃想化身一道矛想刺破这男尊女卑的世界有何不对。

知书被家人卖给牙婆后,并未受到什么苦,等她进了定远侯府,日子更是过得不错,至少吃穿不愁,还能读书识字,比在那个生了很多儿子、女儿不值钱的家好多了。

可是被家人卖掉这件事,还是成为她一生的心结。

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将女儿卖掉,就像卖掉货物一般,没有任何尊严,连身为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

她是人,也会难过、会痛苦。

她也想像那些男人一样活得有尊严,被家人重视,至少将她当一个人看待。

知书伏在案上,奋笔直书。

每次当她埋首写话本时,那种打从心里涌起的不甘、怨恨总会转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的尊严能否从笔下找回来,但她确实很乐意为这世道处境艰难的女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丫鬟进来,禀报道:“知书姑娘,隔壁张家村的村民送了很多礼物过来,他们还送了很多写了字的石板过来,说是前朝的古董,咱们不识字,您能去看看吗?”

知书闻言,大为惊讶,她搁下笔,说道:“去看看吧。”

自从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后,她便留在江家的庄子里,成为江家雇佣的管事。

她可没忘记,自己能有如今的好日子,是定远侯的恩情,既然不用当小侯爷的妾给他生孩子,那就为他工作吧。

话说回来,小侯爷还真的是懒得令人发指,能推给别人的工作他绝对不会亲自做,明明是他自己想改造庄子,结果大部分工作都是她和夫人一起做,他美名其曰做研究去了,其实在实验室偷摸着吃烤肉。

真是岂有此理!

知书走到庄子的待客厅,便见夫人也过来了。

“知书!”黎郁云一脸高兴地说,“明儿咱们回京城住上两天。”

知书正想说不回,就听到她低声道:“你新写的话本在京城非常受欢迎,酒楼茶馆都在说呢,咱们也去听听。”

知书的新话本同样是换了个马甲,同样引起说书狂潮。

毕竟男人怀上妖精的孩子,还是条蚯蚓精的孩子,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不管男人和女人都被吸引了,想知道后续如何。

反正等知道了再封也不迟。

只能说,有时候某些清奇的脑洞足够吸引人到让人暂时忽略其他,先追了再说。

翌日,小侯爷、黎郁云和知书一起回到京城。

此时京城的茶楼酒肆里十分热闹,几乎客满,人人都聚精会神地听台上的说书人讲故事。

“水生惨叫连连,稳婆也急得团团转,她给女人接生了几十年,但这给男人接生还是头一回呢,她也没经验啊。”

台下的客人议论纷纷:“你说他生的是条蚯蚓还是人?”

“应该生的是人吧?若是生的是蚯蚓,蚯蚓那么小,肯定容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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