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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节

 

“好多了,多亏了你们给的药。”

厉母有点不太习惯,她自小就习惯了世态炎凉,母亲和她说,世上没有一个是好人,让她千万不要对人好,还说沈家人是世上最虚伪最阴险的,让她一定要小心。

后来她才知道,是沈家害死了她父亲,还害得他们母女颠簸一生,吃了不少苦。虽然母亲没让她报仇,可她从小就刻下了仇恨的铬印,母亲去世后,她更恨沈家了,只可惜她能力平平,只能寄希望于儿子身上。

但儿子却和她说,沈家人挺好,当年是误会,厉母一时间接受不了,她骂儿子没良心,被沈家的糖衣炮弹迷了心,可儿子拿出了证据,她父亲当年是被巫常鸣那个老怪物害的,和沈家并无关系。

而且她在整理父母遗物时,找到了父亲当年的日记,里面父亲很思念亲人,还说自己对不起沈家。但父亲并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选择母亲。

直到这时,厉母才明白了,一切都是她母亲误会了,母亲恨了一辈子,郁郁而终,她也因为这磋砣了半生,好在儿子没被仇恨蒙蔽了心,没让这仇恨延续下去。

“我饿了!”

伤心完毕的小胖墩大喊大叫地跑了过来,去拿桌上的点心吃,看到厉母带来的布包,他好奇地伸出手,“是啥好吃的?”

“志杰!”

颜如玉厉声喝止,小胖墩缩回了手,厉思之将布包塞到他手上,笑嘻嘻道:“吃吧。”

“啥好吃的?”

小胖墩眼睛亮了,肯定是好吃的,他解开布包,看到一根根干瘪的人参,傻了眼。

身为沈家的孩子,从小耳濡目染,当然认识人参,也知道这玩意儿不能生吃,得入药才能吃,而且味道也不好,没有点心好吃。

“不要!”

小胖墩将人参嫌弃地放在一边,在盘子里抓了把糖果吃,厉母看着他,眼神变得柔和,这孩子和思之小时候挺像,不过思之没这么胖,那时候条件不好,填饱肚子都难,思之从小都瘦巴巴的,还是进城上学后才长了肉。

“这么多野山参,太破费了。”沈老爷子很意外,他一眼认出是野山参,这一袋子就是十来根,年份都不小。

“没花钱,山里人送的。”

厉母神情淡淡的,她在山里靠给人看病为生,山里人没钱,但有人参,久而久之就攒了些。

沈老爷子也没客气,侄女送的礼,他当叔叔的收下就是了,以后多看顾些侄女和侄孙吧。

“你……你叫什么?”

“厉曼青,我爹取的名。”厉母回答。

“曼青……好名字。”

老爷子神色激动,犹豫了会儿,小心翼翼地说:“你爹姓沈,是我大哥,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我母亲说过。”

“那你是我侄女,我是你叔叔,思之是我侄孙,对吧?”老爷子更激动了,他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一家人团聚。

厉母也很激动,她孤苦大半生,就像浮萍一样飘着,现在终于有根了。

“这是我爹的东西,还有他的日记。”

厉母拿出了另一个包,里面是她父亲的日记本,还有一块怀表,一副银针,沈老爷子看到这些就红了眼睛。

过了许久,老爷子才平息心情,对厉母说道:“别回东北了,东城才是你们的家,以后就在东城住,给思之娶个好媳妇儿,你也过过好日子。”

“嗯。”

厉母点了点头,她也是这样打算的。

厉思之翻了个白眼,他才不要娶媳妇,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很。

厉母自此在东城定居了,厉思之去年就买了房,是套环境幽雅的小洋房,厉母很喜欢这房子,离回春堂也不远,打开心结的厉母性格柔和了不少,隔三差五都会来回春堂串门,陪蒋玉华聊天,还商量着要给厉思之找对象,只不过厉思之死活都不肯配合。

沈明江的对象却找好了,还带回家吃饭了,那女人第一次上门时,顾糖糖没在,听颜如玉说还不错。

“看着还挺老实,年纪也不算小,说话细声细气,就是有点上不了台面。”

颜如玉给那女人就是这样的评价,不太瞧得上。但比起以前的好了不少,至少不是作妖的性子。

过了几天,顾糖糖去回春堂吃饭,看到了这个女人,在厨房帮忙,低眉顺眼的,眼力见儿挺好,看到她就赔笑脸,有点过于殷勤了。

“你是糖糖吧?我是你爸的对象。”

女人不好意思地搓着手,她得有四十来岁了,衣着朴素,不算特别漂亮。但给人感觉挺舒服,看她的手应该以前过得不算好,手挺粗糙。

“你好,去坐着吧,不用来厨房干活的。”

顾糖糖对这女人印象还不错,只要沈明江喜欢,而且不作妖就可以了。至于女人的其他小心思,她都可以容忍。

说句不好听的,二婚的女人除了找伴外,更多的还是为了减轻经济压力,这女人以前应该经济不算特别好,听说还有上学的两个孩子,自己只是普通工人,养两个孩子肯定吃力。

只要这女人能照顾好沈明江,帮她养两个孩子也无可厚非,将来这女人老了,她和沈宵云也会尽到一点责任,前提当然是这女人别作,守好本分就行。

“我反正没事,搭把手就行。”女人松了口气,她还担心顾糖糖不喜欢自己,早就听沈明江说。如果他女儿不喜欢她,他们就成不了。

上次没见到,搞得她忐忑不安,现在她稍微安心了点儿。不过这女儿是真漂亮啊,还那么能干,这么年轻就开了那么大的医院,她的孩子要是有顾糖糖一半出息就好了。

办中医学校

沈明江这次的对象,沈家人的印象都还不错,两人关系发展很快,开始谈婚论嫁了,两人并没办婚礼,只是领了证,然后请双方的亲戚朋友吃饭。

顾糖糖看到了她的两个继弟继妹,男孩十六七岁,女孩十二三岁,席间兄妹俩被他们母亲带来认识沈家人,还让他们一一叫人。但兄妹俩很紧张,叫人的声音很小。

“他们胆小,没见过世面。”

后妈笑容变得勉强,她怕两个孩子表现不好,让沈家人不高兴,其实她也没多爱沈明江,丈夫生病走了,有不少人给她介绍对象。但那些男人不是太老,就是太穷,她一个都没瞧上。

唯独沈明江长得好,工作也好,家世更好,她第一回 见面就心动了,而且沈明江的儿女都成家立业,都是不差钱的人,不会惦记沈明江的工资,这样她和孩子就能过得好一些。

她也知道自己很世俗,可没办法,她和孩子总得生活,她那点工资根本供不起两个孩子上学,只能嫁个条件好的男人帮衬。

她也不是没良心的人,以后她会尽心尽力地侍候沈明江到老,沈家的事只要她帮得上忙,她也会出力的。

蒋玉华朝兄妹俩看了眼,微笑道:“以后都是自家人了,用不着太客气,让孩子们去吃饭吧。”

“哎。”

后妈安心了些,沈家人没瞧不起她的孩子,说话也好听。不管是不是真心的,至少表面的尊敬做到位了,难怪都说越是大户人家越客气。

她以前处过的一个对象,男的是货车司机,家里条件还行,老婆生病没了,留下三个孩子,两人见了一面感觉都还不错,男的带她回家见他父母,给她的感觉极差。

老头还行,一直没说话,老太太眼睛全程看天,说话夹枪带棒,她还没进门呢,就给她立规矩,早上五点半必须起来给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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