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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可惜这性格,实在不解风情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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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循昨晚上便在微信和沈郁说了开会的事。

等她回到晟霖苑,沈少爷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她了。

中秋和十一过后下了好几天雨,昨天终于晴了,温度有些回升。

他身上只穿了件浅灰色的薄衬衫,看不出什么材质,但直觉柔软又轻薄。

袖口没有严丝合缝地扣上,而是松松垮垮挽在腕间,露出结实修长的小臂。

腕骨上有颗暗红色的痣。

他此刻闭着眼靠在墙边,如果忽略身旁那根斜倚着的盲杖,丝毫看不出眼睛的异样。

个高腿长,再搭配上那张出挑的脸,好看又惹眼。

这小区周遭是昼山最拥挤、也最老旧低洼的旧城区,贩夫走卒、人来人往。

路过的人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回头,视线或惊艳或赧然地落在他身上。

林循走过去,脚步声离他还有四五步时,沈郁睁开眼,十分自如地拎起一旁靠在墙边的盲杖:“来了?走吧。”

说着率先往前走。

林循有点好奇,跟上去问他:“你怎么知道是我,而不是别的路人?”

方才来来往往经过他身边的人很多,他都不为所动。

沈郁眉眼冷淡,耐着性子解释:“每个人的脚步声都是不一样的。”

林循却来了兴趣:“但我今天穿的不是帆布鞋,而是带了两三公分跟的单鞋。脚步声和之前应该是不同的,怎么分辨?”

“当然不是听鞋跟的声音,而是节奏、步调。比如你,走路很快,行色匆匆。动作利索,步伐间没有凝滞。而且每个人迈步大小、步速也都有固定的模式,结合起来就像每个人的嗓音,声线、声调、语气都不同,还是很好分辨的。”

“这么神奇,”林循半信半疑,故意连蹦带跳踩了几步,又问,“那这样呢?还能听出来是我?”

脚步声轻巧,鞋跟与老街青石板地面清脆地相碰,溅起些跳脱的积雨。

沈郁听着莫名勾了勾唇角。

从很多年前开始他就习惯用脚步声分辨不同的人。

每个人的脚步声都不一样。

疲惫的、自信洒脱的、轻缓平和的……这通常和性子相关。

只有她的脚步一直匆匆,从不犹豫、从不退缩。

像个漫天风沙里扛着沉重背囊裹衣前行的沙漠旅人,眉眼冷硬、内心更硬,脚下磨破血肉也得咬牙往前走,没资格在原地停留半秒钟——只因为水源在很遥远的前方。

这脚步声在他失明后,人生剧变的那两年里,曾经一度让他觉得——只要站起来往前走,像根藤曼一样野蛮地往上攀,不管是多远的未来,一定会有希望。

他也照着做了,得以渡过那段人生中最黯淡无光的岁月。

此刻为了戏弄他,这脚步声忽地变了。

脚尖轻点地面,连蹦带跳,像个穿着裙子、无忧无虑又欢脱的女孩子。

记忆里那双蒙着灰尘的眉眼也跟着柔和起来,仿佛旅人终于到达目的地,回到了有山有水的故乡。

可以长久又安心地休憩。

沈郁敛了神色,停下脚步:“我没听清,你再走几步。”

林循于是绕着他又踩了几步。

还没等他回复,她觉得自己这样子有点怪,在大街上蹦蹦跳跳的,像个小屁孩儿。

神经病吧。

林老板觉得自己跟沈郁在一起越来越降智。

她脚步迅速恢复如常,慢悠悠道:“看你说的那么玄乎,大概率吹牛。我如果以后在你面前一直变着方式这么走,你肯定认不出来。”

许久后,沈郁睁开眼,跟在她身后,声音忽然放低了些许:“那就一直这么走吧。”

林循没听清,回眸看他:“……什么?”

盲杖沿着青石板缝隙缓慢划过,男人眉眼间难得没有往日的懒倦和不耐,眼角眉梢拉直,平和中显得有些温柔:“没事,走吧。”

-

沿着老街往工作室走的路上正好路过寻语工作室楼下。

这一带盲道依旧被各种自行车占据。

林循自觉地拉着沈郁地衣袖给他引导方向,抬头看寻语工作室所在的那栋高耸入云的写字楼。

这栋楼里的企业非富即贵,不是她们这种小作坊能比的。

门廊边停着辆黑色豪车,门口来往的人,几乎都身着正装,手里拿着白领标配的咖啡。

林循羡慕地咂咂嘴,对着沈郁随意道:“周洲一直很羡慕这种工作间,你努努力,等你火出圈了,或许我们就能在这里办公了。工作累了往落地窗边一站,俯瞰昼山的大好山河,想想都干劲十足。”

可还没等到他有所回应,那辆停在写字楼下的豪车突然启动,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溅起街边积攒的污水。

林循下意识揽着沈郁往里避了避,同时狠狠瞪向那辆不讲究的黑色轿车。

谁知道那车像是感受到了她的视线,在不远处的街角戛然停下。

然后竟然开始缓缓倒退,停在他们身边。

镶着银色边框的车窗摇下,驾驶座的人脑袋往这边探了探,声音里有十足的惊喜:“……林循?竟然在这儿碰到你,好久不见啊。”

认识她?

林循听这男声有点耳熟,但很普通,她想了想,没想起来是谁。

只好稍稍弯腰看向车里。

视线对上,林循一愣。

九年未见,他的长相倒是没怎么变。

只是穿着打扮变了很多,穿着规格精致的衬衫,打着领带,腕间戴着一只沉甸甸亮晶晶的腕表。

看着比当年……更讨人厌了。

“……”

林循抬起头,想装不认识走人,想想又觉得没必要,于是不咸不淡打了个招呼:“宁总,好久不见。”

她说完,看向沈郁,想跟他介绍一下对方是宁琅。

毕竟他也认识。

却见他眉目萧疏低着头,单手抄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无聊地把玩着盲杖。

表情冷然又淡漠,压根不感兴趣的样子。

宁琅的视线终于落在林循身旁的人。

他其实刚才就看到了他,这样出挑的两个人走在街上,想要忽视都难。

甚至,他第一眼,其实看到的是沈郁——匆匆一瞥便是暌违多年的压迫与危机感。

就像高中那会儿一样,这人举手投足都耀眼,在人群里轻轻松松就能成为被簇拥的焦点。

仗着家世头脑受尽追捧,明明高傲至极,人人还赞他洒脱不羁,上赶着往上贴。

哪怕后来瞎了,也依旧什么都做得好,人上人一般,从没跟谁低过头。

宁琅忽然想起某次偶然听到男生们私底下的议论。

“咱们班沈少爷明明比宁琅更有钱,但就是感觉没他那么装,为什么?”

“这还用问,人家沈郁从小是沈家当家人唯一的儿子,是真正含着金汤匙的天之骄子。宁琅不过是宁氏旁支的儿子,上头还有两个哥哥。跟我们相比自然是都有钱,但有钱和有钱之间,区别也大了去了——一个不用装,一个装了也够不上。”

“得得得,还聊起有钱人的八卦了,我还是操心这次月考结束,我妈会不会如约给我买游戏机吧。”

……

可现在不是高中。

因着宁氏被沈氏收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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