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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朱正毅不觉得这是欺负人,如果钟秀秀真有问题,对方愿意用这种方式进入军分区大院,那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是,政委。”

徐文贵彻底明白朱正毅的意思的,回想了一下,他们家为了娶钟秀秀,是真的没少花钱。

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棉花,不仅做了他们结婚用的被、褥,也给家里所有人都做了新棉衣,更重要一点,女方娘家需要的彩礼跟棉衣,棉被,他们家都从邮局寄去了。

可以说,他家为了娶钟秀秀,此时真是一穷二白。

家里就等着他这个月的工资生活。

“文贵同志,你放心,事情要是查清楚,不会让你白白吃亏的。”朱正毅拍了拍徐文贵的肩膀,回家了,他今天有时间,要给家里人做早餐。

目送朱正毅走远,徐文贵一身轻松往家走。

别看他此时出现在训练场,其实他加了一晚上的班,根本就没睡,是听到起床号声音才匆匆用冷水洗了一把脸,赶来家属区的。

然后就从朱正毅这里讨到了办法。

“小盛。”

不远处,训练完的周正江及时抓住朱英盛的衣服。

“干嘛?”朱英盛诧异地停下脚步。

赵军跟秋秋也停下脚步看向周正江。

“我听说……”周正江看了一眼好奇的三双眼睛,最终还是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表哥,到底什么事,快说,我们得赶紧回家洗澡,不然要冻感冒的。”朱英盛虽然裹着棉衣,但还是能感受到冷风从棉衣的下摆钻进来。

冷风遇到刚出了汗的身子,一会就能把人冻僵。

“没事,就是想问,你哥是不是该回家了?”周正江换了话题,认真一算,朱英华离家都快一个月了。

而少年军人一个月能回家休息两天。

朱英盛早就掰着手指头算朱英华回家的日子,此时听表哥这么说,立刻兴奋道:“还有五天,五天后我哥就回来了。”

一个月没见朱英华,他真的好想对方。

这还是两人多年来第二次分别这么久。

“小叔叔要回来了?太好了,我们要不要给小叔叔准备礼物?”赵军也兴奋起来,他现在说话不漏风了,也特别喜欢说话。

“礼物?”

所有小孩都看向赵军。

朱英盛摸了摸衣兜,他过年的压岁钱早就用完了,近期妈妈也没有给自己钱,如果要买礼物,他没钱。

周正江也尴尬地摸了摸衣兜,空荡荡的。

他也没钱。

“我有钱,可以借给你们。”秋秋一眼就看出大家的糗样,主动帮忙解决麻烦。

“不用买,我们可以自己做礼物。”

赵军提出送礼物可不是为了花钱,他其实是想做风筝,三月以后就能刮风,到时候他们可以去江边放风筝,迎着春风跑,特别舒服。

朱英盛理解了赵军的意思,摸了摸下巴,嘀咕道:“我们能做什么礼物。”

“风筝,我们做风筝!”

赵军兴奋举起手手。

风筝不好做,要做好一架风筝,需要不少时间。

“你会做?”朱英盛几人都看着赵军,跃跃欲试,对于玩,别管多大的孩子,都是喜欢与向往的。

“不会。”

赵军老实摇头。

“切。”

朱英盛跟周正江都对赵军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只有秋秋见赵军吃了白眼,乐得捂着嘴笑了起来。

“我不会做,可是我小叔会做啊,他刚好休假在家,我们让他教,我们不就都会做了,到时候我们一人做一个,绝对又威风又抢眼。”

赵军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劈里啪啦响。

他小叔虽然休假在家,但却不是一点事没有,据说天天在相亲,他一个人可不敢去打扰,要是大家一起,那就是法不责众。

小孩的算盘还挺精明的。

“那赶紧回家洗澡换衣服,上学前,我们都在小军家集合,然后求破云哥教我们做风筝。”朱英盛立刻开心地做了决定。

他跟哥哥还没有一起放过风筝,要是能放自己亲手做的,一定特别有意义。

“我要做个老虎!”赵军有喜欢的动物。

“我做个老鹰。”周正江向往着自己能像雄鹰一样飞遍祖国各地,飞向国外,带去凌冽的寒风。

“表姐,你呢?”

朱英盛看向唯一的女孩秋秋。

秋秋没想到还有自己的风筝,愣了一下,然后就地开心笑了起来,“我喜欢花,做朵花。”

大家傻眼了。

花的风筝怎么做,他们也没见过啊。

“咳咳,那什么,表姐,能不能换个?”朱英盛小心征求意见,大花的风筝都不知道能不能飞起来,他见过的,都是动物形状的。

“对,秋秋,换个吧,大花的肯定难做。”周正江也想象不出大花的风筝能是什么样。

“我就喜欢大花,不换。”秋秋不乐意更改,教他们的人不是赵家小叔吗,能不能做,问问赵家小叔就行,说不定能行呢。

大家看出秋秋的坚持,也就不头疼了,而是把这件难事交给赵破云。

“对了,小盛,你想做什么样的风筝,小叔叔的呢?”赵军好奇朱英盛的梦想。

“我……”朱英盛深思起来,他想做个与众不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风筝,这样才更抢眼,什么老虎、老鹰,每年放风筝的时节,天空飞着的几乎都是。

“你不会是想做条龙吧?”

赵军震惊起来。

周正江跟秋秋也诧异地看着朱英盛。

龙的风筝不仅不好做,更不好放,真说起来,其实是越简单的风筝就越好放,也放得越高,不让要是放不起来就丢脸了。

“去去去,谁做龙风筝,不做,不做,你们让我想想,我要做个一鸣惊人的。”朱英盛从秋秋的风筝要求里得到了灵感。

看着一脸霸气的朱英盛,周正江跟赵军瞬间觉得老虎跟老鹰都不香了。

两人暗暗决定,等知道朱英盛做什么风筝后,他们也改。

朱英盛回到家时,家里已经弥漫着早饭的香气。

不是朱正毅做的,是王蔓云在父子两人出门晨练后就起了床,然后做了早饭。

她知道朱正毅早上要忙很久,就没有做汤汤水水的早餐,直接煮了米饭。

等到朱正毅晨练回到家时,她已经在炒菜。

住在江边,离海近,当然能吃到不少新鲜的食材,海鱼简单用一点点油煎一下,就无比的美味,再加上清蒸江鱼,一个青菜。

一家人美美吃了一顿。

然后朱正毅去上班,朱英盛去上学,家里眨眼的功夫就只剩下王蔓云了。

看着刚刚还热闹无比的家里冷清下来,王蔓云没有觉得不习惯,反而是在收拾完厨房后,就回了楼上。

周家二嫂快生了,她得给还没出生的小孩准备礼物。

她早就想好了,打算做套小孩穿的衣服。

刚好有新棉花,她打算做套里衣外后,再做件带棉花的小夹衣,这样子在家里抱孩子时,就不用包着厚厚的小被子。

也方便婴儿的手脚活动。

王蔓云从衣柜里翻出最柔软的布料,仔细检查,在没有看到瑕疵与挑线后,开始了剪裁。

就算是刚出生的婴儿也有大有小,是没法准确判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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