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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法

 

好像疯了一样,点一整天香,烟雾缭绕,呛到自己浑身发痒。

邻居忍不住问:“小赵,小赵,最近做什么呢?好大一股烟味,不是烧焦了东西吧?”

他含含糊糊搪塞过去,门下、窗前的缝隙都用毛巾塞满,依旧学着找来的各种方法,呼唤男人的名字,意图分辨留下薄尘的东西是不是属于对方的一部分。鬼啊,怪啊,无论如何,只要愿意出现在他身边,他丝毫不介意。经文也抄,符咒也抄,贴满整个房子仿佛血腥的邪教现场。

师傅似有所觉,急急忙忙发来信息,怕他做傻事:“不行的,哪有逆转阴阳的法子?”

不答话,反而挑起许久之前说过的话题:“师傅,师傅,求求你了。我记得你懂得帮人牵红线?有用的,真的,教会我吧,我真的好想他。”即便是安慰也无妨,一根红线拉着,这里永远有人在等,别怕无处去。他痴痴地想。

想到肝肠寸断,无数只懊恼化身的虫子在身体里钻,拼命啃食,痛到说不出话。早知当初,就算被厌弃,也要鼓起勇气告知心声。

现在全凭一点期待的精气神活着。

因为各种怪异的手段,或真或假,房子里变得很暗,就算是白天,窗上覆盖的一层又一层的纸片仍会挡住阳光,所以他昏昏沉沉,眼睛似乎睁不开。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他都会待在里面,自言自语,舌头卷着私藏下来的戒指,像含着一口粘腻的液体。叮咚,有人敲门,递过来两袋食物:“你好,先生,这是你的外卖。”

“谢谢。”他从门缝里探出头,眼底泛着青黑,又悄无声息地缩回脖子。

那人猛地打了个寒颤,真怪,这个年轻的先生刚刚碰到他的手指,蹭上好多灰,一晃就飘散在空气里了。

他丝毫不觉陌生人的猜疑和惊惶,把丰盛的饭菜一样样摆好,全部插上香,又滴了血,面色酡红。来,出来,我知道你在,和我一起吃点东西。我帮你剔鱼刺,看,腹部的肉很嫩,一口就滑入喉咙,他与对面不存在的幻影交谈。病急乱投医,那些人说应该有效,出来,出来啊。

光线很暗,几乎照不出他的影子。许久,差点以为等不到,结果就在脚边,延伸出去直到头部,不规则的线条慢慢凸起,冒出来,顺着皮肤蠕动到上方。到处都是灰,香的灰烬,燃烧过的纸钱,还有那东西爬动时的痕迹,沿后颈到耳背,带有一阵阴冷的轻浮感。他继续咀嚼口中的食物,身体僵硬,笑容却逐渐灿烂,果然猜对了,不要急,不要弄乱耳边的头发。仿佛谁的手指按住血液流通的关窍,感受到动脉乱跳,模糊的触碰感渐渐凑近脸颊。

他猛地停下,然后缓缓张开嘴唇,今天的鱼挺新鲜,完全不腥,牙齿磨合碾成肉泥。就这么吮吸他的舌头,扫过每一颗牙齿和缝隙,来不及吞咽的唾液滴落在桌上,啊啊呜呜,好吃呢。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口腔发麻,那东西退出去了,每一样食物都从他的嘴里尝到了滋味。原来如此,原来就在这里,他越来越用力地笑起来,嘻嘻嘻,然后剧烈地咳嗽,喷出大量细小的、混杂着食物残渣的灰烬,飘起来了,身体里每个毛孔都浸满了阴森森的空气。男人的确还记得,他们约好了共进晚餐,违背诺言的人要吞一千根针……

认识的人都怀疑他生了病,一时失魂落魄,一时神采奕奕,倒是没耽误工作,一个人靠在窗口自娱自乐。那个讨人烦的同事挤眉弄眼,拉拢其他人私下说他坏话,但腹部隐隐作痛,谁知道“四眼田鸡”有朝一日学成“蛮牛”,打得这么猛,差点呕血。还是忍不住一直观察:他有什么了不起,前任上司对他真好,听闻曾经打算将他提拔做副手……

大家都瞒住,不对他说,怕他学会奉承,哪里有旁人立足的地方。

幸好人走茶凉,死了更好,同事在心底感叹,否则哪有他们的出头日。平日嘻嘻哈哈,装作友好,无非想为自己谋条生路。又觉得不屑,他没什么出色的地方,长得一般,惯常沉默寡言,近期更增加了怪癖,身上总有薄薄的灰尘飘出,似檀香味。

“没听说他信佛哦?”有人压低声音。

另一人回答:“难道工作太累了?赵工以前很拼的,做出来的东西质量又高。”

他只顾摸胸口的戒指,安定不少,镜子里的人不再那么瘦,终于称得上精神,嘴角微微勾起。唯有那东西像孩子乱来,行事无定数,有时候在影子里伸出,绕着他的脚踝转;有时候按着脊骨慢慢地爬,仿佛一团雾,攀在肩上嗅他热热的鼻息。偶尔也喜欢戒指,可能是生前拥有,遗留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记忆,从正中穿过去,再穿回来,然后被他一同吞在口腔,细细咂弄,犹如吃红石榴。

师傅说,或许是残影,死来哀怨难平,特意缠住你。我救不到你,你走,你走,自有出路。从此之后就不和他联系。

但他兴致勃勃,不论是精气,抑或生生剜出心脏,片成片下火锅,都无关紧要。那东西原来就藏在他身体里,看他哭,看他笑,一腔热情呼唤,终于现身。大概真的放不下,被货车撞成碎屑的时候痛到不能自已,就一瞬间,烂成肉泥混着残骸,大火烧了很久才被扑灭。怪不得周身是灰烬,又夹杂他一路点的香,寻到正途,躲进他的影子,不再流离失所。

他坚信男人还记得自己。

逐渐用自己的血、自己的肉供养,不够,又买来活鸡、活鸭,抓在手里招惹那东西,诱它出来,扑上毛扎扎的颈部像围巾。不一会,鸡鸭就没了声息,剩一张皮耷拉,真不知道这么小的身体,怎么吃得了这么多食物?生冷不忌,有时候熟食也要,但只舔舐他嘴里的,觅食如调情。他无奈,唯有塞一口腔红的绿的,甜的咸的,混着唾液任由它捉弄,深入到喉管收收缩缩像口交。

不需填饱肚腹的时候,它贪恋他的体温,活人热腾腾的皮肤最适合磨蹭,钻到胸口滚来滚去,沾染不少灰尘。不脏,犹如打破了沙漏,流出来一滩浅灰色,趴在阴影上。分不清头尾,或者整个身躯只是一团烟雾般的混合物,伸手一捏就陷进去,它反倒来了劲,绕着指头打圈,直至自己的阴冷缓缓变得温暖。

更习惯藏在他的影子里,如同灵异传闻提过的二重身,偶尔扭曲,惊得身旁人揉揉眼睛,疑心是看错了。

他学东南亚流行的“养小鬼”,这个试试,那个尝尝:它挑肥拣瘦,喜欢就攀附上去,尽情撕咬;讨厌就避之不及,躲入他身后阴影,碰都碰不着。他连羊胎盘都买了一副,据说十分滋补,阴气十足,它始终不要。反噬之类的也没发现过,他一日比一日健康,有追求了,不像从前行尸走肉一般,房子也收拾得整洁。

又觉着有点悲哀,男人生前不是坏人,不种坏果,死了也不跟着谁索命,被他吸引就老实待着。因此他不敢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有过种种恶心的想法,都收起来,到底要干干净净才配得上。

唯独那天看报道,肇事司机伤重死亡,家人替他赔偿过错,落得一声叹息。它听他说,沾了一堆眼泪,终于生出几分不甘,挤进唇间索求安慰。他就是懂它的意思,一次次吮住灰蒙蒙的躯壳,不怕,我一直在这里陪你,同生共死。

它忽然怕他误入歧途,着急地磨蹭嘴唇,逗他高兴,他又明白了,笑中带泪:“我不会轻生……以前想过,但后来发现有你……”如果贸然没了性命,会有谁记得姓绪名光涵的男人?到时候,男人就真的死了,烟消云散,不留痕迹。更何况,现在它越来越活跃,仿佛失忆的病人突然找回记忆,一点点理解人世间的牵挂,他更加放不下。

只是同事仍看他不顺眼,到处找理由指桑骂槐。又嫌弃他摆在桌上的文件,摸起来一手粉粉腻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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