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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猫咪要出去。”细小的声音说。

“不行!宝贝,今天不能出去,妈妈很快就会带你出去玩,但是今天不行。”斯佳丽感到一种令人可怕的脆弱。她怎能这么粗心大意?她怎能忽略猫咪的安全?邓桑尼距这里并不远,没有远到足以保证那里的人不认识奥哈拉族长和她的黑皮肤女儿。她日日夜夜把猫咪带在身边,锁在楼上两间房内,而她则忧心忡忡地望着窗外车道。

费茨太太成了她的“传声筒”替她完成要做的事,而且要愈快愈好。女裁缝来回穿梭于大公馆与她的裁缝店,拿骑马装给斯佳丽试穿,鞋匠像个妖精一样熬夜赶制马靴,马夫拿着抹布和油不敢懈怠地擦拭着干得龟裂的侧坐马鞍,那已在储藏室里放了三十年。一名从雇工集市雇来的小伙子有双特别灵巧的手,训练起高大健壮的栗色猎马,轻松自如。当星期六刚破晓,斯佳丽已像从前一样一切准备就绪。

她的马是一匹叫半月的栗色去势马。如她对科拉姆所描述的,它长得非常高大,高度将近十六手之宽,胸部很厚,背部很长,腿的肌肉结实有力。它是给高大男人骑的;斯佳丽坐在马背上显得娇小、柔弱、十足的女子气。她心想自己的模样一定很滑稽。

而且她相当肯定她会害自己出丑。她并不了解半月的脾气、特性,她跟其他女人一样都是侧骑的,所以根本无从摸索。她小时候很爱侧骑。那种姿势可以使那条衬托出她的纤腰的裙子的裙摆显得十分优雅。况且,那时候她很少驱马飞驰,大多是一边慢慢溜马,一边和男人打情骂俏。

可是现在这个侧坐马鞍却变成了障碍,她无法用膝盖的压力与马沟通,因为她的一只膝盖勾着鞍前轿,另一只则硬梆梆地动弹不得,因为女骑手只有紧紧踩着一只马镣,才能使她不平衡的坐姿保持平衡。

只怕还没骑到邓桑尼,我就摔下来了,她沮丧地想着。也许骑不到第一道栅栏,就跌断了脖子。据她父亲告诉她,打猎过程中最刺激的莫过于跳栅栏、沟渠、树篱、梯蹬、围墙。科拉姆雪上加霜他说,通常淑女都尽可能避免剧烈的打猎活动。早餐是社交活动的一部分,骑马装做得非常合适。侧骑较可能发生严重的意外,不过没人会把责任归咎给有理智的女人。

她确信瑞特看到她胆怯,懦弱的一面时,一定会幸灾乐祸。她宁愿跌断脖子,也不让他称心如意。斯佳丽拿鞭柄碰碰半月的脖子。“咱们来试试小跑步,看我能不能在这蠢鞍上保持平衡。”她大声叹口气。

科拉姆向斯佳丽描述过猎狐的情形,但是她还未准备好接受第一个冲击。莫兰宅邸是一栋历史超过两个世纪的合并建筑,边房、烟囱。

窗子、墙壁杂乱无章地相互连接,中间是一个石墙围绕的庭院,石墙庭院一直是一六一五年第一位莫兰从男爵建立城堡以来的中心。四方形庭院内尽是骑在马上的骑士和兴奋的猎犬。眼前这一幕景象使斯佳丽忘却了先前的不安。科拉姆漏提了一点,就是猎人都穿猩红色燕尾茄克。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如此迷人的骑马装。

“奥哈拉太太!”约翰莫兰骑向她,鲜亮的高顶帽拿在手上。“欢迎,不敢相信你真的来了。”

斯佳丽眯起眼睛。“是瑞特说的吗?”

“正好相反。他说再野的马也阻止不了你。”莫兰不像在说谎。“你觉得半月怎么样?”从男爵抚摸大猎马柔滑的脖子。“它是一匹不折不扣的骏马。”

“姆?是的。”斯佳丽说。她的眼睛飞快转动,搜寻瑞特。人真多!

可恶的面纱!害她看任何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她穿着最保守的骑马装,单调的高领黑色羊毛上衣,浅低黑帽有张面纱把脸紧紧盖住,绑在后颈背的发结上。这种打扮比穿丧服还糟!她心里想,不过倒也十分体面,足以取消平日穿着色彩艳丽的裙子和长条袜给人留下的不良印象。她只做出一件叛逆的事:骑马装下没穿紧身胸衣,侧骑已经够难受的了。

瑞特正在看她。当她最终看见他时,就立刻把视线移开。他正等着看我出丑。我就让瑞特巴特勒先生好好瞧着。就算我跌断每一根骨头,也没人敢嘲笑我,尤其是他。

“骑的时候要放松,坐正,看别人怎么做,”科拉姆曾如此叮咛她。

斯佳丽照他的话做,感觉手套内手心冒汗。前面的马已纷纷给蹄出发了,随后她旁边一个女人呵呵笑着挥鞭策马,奔驰而去。斯佳丽怔了数秒,眼看着前方红、黑背影奔下斜坡,马儿轻而易举地跃过山底下的矮墙。

现在要担心,已经来不及了!斯佳丽心想。她不觉调整重心,感觉半月愈跑愈快,不愧是“身经百猎”的稳健老手,还没注意到马是否跃起时,矮墙已然远落在她身后。难怪约翰莫兰对半月如此青睐。斯佳丽哈哈大笑。她有没有打过猎根本没差别,十五年没侧骑也不是什么大碍,她没事,还好得很哪!她骑得好开心,难怪爸爸从不打开栅栏门,既然能够跳过栅栏门,干吗还费力开门呢?

父亲和美蓝笼罩在心头的阴霾终于散去,她的恐惧感终于消失。

眼下只感觉到雾气掠过皮肤带给她的兴奋以及她控制下的坐骑的力量。

她还要追赶上瑞特巴特勒,再把他远远甩在后面。

斯佳丽站在那里,左臂托着沾满污泥的裙裾,右手握着香摈酒杯。

约翰莫兰说如果她答应的话,她赢得的狐爪可以安嵌在银座上。“我喜欢,约翰阁下。”

“请你叫我巴特,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请你叫我斯佳丽,不管是不是朋友,每个人都这么叫我。”这次打猎活动和她的成功,使她高兴得昏了头,双颊绯红。“我从来就没这么开心过。”她告诉巴特。事实几乎是如此。其他的骑士纷纷向她道贺,她清楚地在男人眼中看到爱慕的神色,在女人眼中则看到嫉妒。放眼所及无不是俊男倩女、银盘香槟、下人和财富。人们享受好时光,过着好生活。时光仿佛倒流回战争前的岁月,不同的是她长大了,她可以为所欲为,畅所欲言。她是斯佳丽奥哈拉,来自北佐治亚的乡下姑娘,正和某某贵族小姐、某某爵士,甚至女伯爵,在从男爵的城堡里参加聚会。

这简直和书本里的故事没什么两样!斯佳丽骄傲地抬起了头。

她几乎可以忘记瑞特的存在,几乎可以抹去被侮辱、被鄙视的记忆。

但也只是几乎而已。打猎完后骑马回来的路上无意中听到的话、瞥见的情景不断地在她反叛的心里回响、重现:瑞特一副对失败满不在乎的模样把女爵当成普通人那样揶榆装得那么该死的若无其事、轻松自在、无动于衷是这么这么样的瑞特。去他的!

“恭喜你,斯佳丽。”瑞特不知何时来到她旁边,斯佳丽没察觉他走近,手臂晃了一下,香槟溅湿裙子。

“该死!瑞特,你一定要这样鬼鬼祟祟地吓人吗,瑞特?”

“对不起!”瑞特递给她一块手帕。“我为在马市的无礼举动道歉,唯一可解释的理由是我一看到你在那里,着实大吃一惊。”

斯佳丽接过手帕,弯腰擦拭裙子。没有用的,经过一场在田野的疯狂追猎,她的骑马装已沾满泥泞。不过她倒捡到一个整理思绪,暂时藏起脸的机会。我不要让他知道我有多在乎他,她默默发誓。我决不让他看出他伤害我有多深。

斯佳丽抬头往上看,双眼晶莹,嘴唇泛出微笑。“你大吃一惊,那我呢?”她说。“你来爱尔兰做什么?”

“买马,我打算在明年赛马会拿第一。约翰莫兰的马厩以生产一岁的马著名。星期二我准备去巴黎多看几匹。你穿本地的服装来德罗赫达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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