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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长久地注视了我一会,我在鼓起求救的勇气之前先听见他说:“如果您遭受了什么困难,请一定要告诉我们。”

我舔了下开裂的嘴唇,说:“谢谢,谢谢。”

最终我们还是被放行了,背负杀人罪名的城邦至高主教,挟持着他的弟弟逃亡后,竟只花了二十四小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逃离了城邦。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罗萨的关口之外是一片戈壁,我们往前走了很长一段路。从关口出来之后宗择似乎也放松了一点,硬要说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依据,从他那张脸上根本找不出线索,我只是莫名其妙有这样的感觉。

一路人迹罕至,不知道走了多远多久,等我实在有点走不动的时候,宗择停了下来,他看向我,语气不怎么诚恳,因此听起来缺乏说服力。

“小野。”他对我说,“辛苦了。”

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其实很微妙,既没有滔天的崩溃愤怒,也没有委屈怨怼,那一瞬间我的心情近乎诡异的平静。我看着晚霞从他的身后烧进我的眼睛里,让看到的一切都那么不真实,而他的神色甚至在这样的环境烘托之下都没有变温柔。

我叹了口气,叫了声,“哥。”

他没有应,我的手伸进袍子里,抚摸那支一路威胁着我的冰冷的枪管,然后摸到了扳机的位置。

我的手指包裹着他的手指,完成一个后背的十指交扣。

上前两步,我用另一只胳膊拥抱了他,我们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紧贴的胸脯感受着对方的呼吸和心跳。在远方巨大落日的包裹之下,我们仿佛又回到了湿润温暖的母体,当时我们一定也是以这样的姿势降生的。

然后我扣动了扳机。

子弹射偏了,只惊动了远方一群鸟雀,轰天的巨响回荡在山谷之间。不知道是我求生的本能,还是宗择提前预判到了我的行动,在我拥抱上他的瞬间,或者更早,他就应该预料到我即将要为这支手枪开荤。他预判到也没什么,他总能预判到所有事情,他总是能做到的,他是神。

随着这一声枪响,我顺利接管过那支手枪,枪口还隐隐能闻到刺鼻的硝烟味。我往后退了两步,将那支枪口对准他的眼睛,像在瞄准猎物。

我哥什么也没有说,他平静地看着我,只是看着我。

“为什么不躲。”我觉得很奇怪,“是觉得我不会杀你吗?”

“是的。”我哥很诚实。

我被逗笑了,不自觉地将脖子歪向一边,“这么有自信?因为你是我哥吗?可是现在发生事情已经够我杀你一万次了。”

我哥却也只是摇头,他好像伸出了两条胳膊,一边是置身事外的从容,一边是胜券在握的诅咒——

“你不会的,小野。”

就这么僵持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觉得没意思,握着手枪的手臂垂了下来。对着地面开了一枪,果然,没子弹。

我冲着地面看了一会,随手将枪扔进了沙漠一角,抬起头。

“哥。”我冲他瘪嘴,“我好饿。”

我知道,从这个瞬间开始,过往的人生都作废了,我赖以生存的华丽秩序坍陷成一片废墟,我们即将要在废墟上生活。不过在废墟上生活可能也没想象中那么难,虽然我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被绞碎的人质,我哥目前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信赖的好人,但是我们在成为人质和杀人犯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们作为家人生活了二十年。

所以,或者在更早一点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生活在废墟里了。

宗择出门了。我被独自一人留在酒店里。

对了,忘记说了,我们现在在一个叫威德尔的地方。接上回,我们从罗萨有惊无险的出关之后,一路辗转,来到了离罗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邦——也就是威德尔。

说起威德尔,这是一个沿海的城邦,有着非常美丽的风景,我之前做摄影师时曾来这个国家游历过,听当地人说,威德尔在他们这儿是“自由、民主”的意思。

自由,民主,我当时咀嚼这两个词好半天,像是在啃一块革皮。他们问我从哪里来,我笑笑不言语,送给他们一张我拍下来的威德尔的朝阳。

我说我从这的背面来。

有个开酒铺的当地人叫伯格,他很喜欢我的照片,经常与我来往,每次都会慷慨地送给我一扎啤酒。通常我能一口气喝一大半,嘴角沾着啤酒沫,在打嗝之前豪迈地对他许下承诺,说我一定还会再来。

我很喜欢威德尔,喜欢这里的日出,喜欢海边有点潮湿的空气,也很想念这里的啤酒,只是没想到再来会是以这种处境。

现在我不可能再去喝一次啤酒,拍不到比上一次更美的日出,甚至呼吸不到威德尔自由民主牌的风。简单来说,我现在的坐标,是在一家豪华酒店的豪华大床上,眼睛眨眨,目之所及是一串做工顶级精致的水晶吊灯。

这就是我能看到的全部了。

如果镜头再拉高一点,会发现我现在其实是被囚禁在了一张大床上,这是一家名为蓝舍的酒店,我被囚禁在一间富丽堂皇的豪华套房中,摇晃着锁链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被钉在框格里的蝴蝶标本。

嘶,这么说好像又有点太夸张了,手铐挺长的,甚至足够我去洗手间解决生理问题,不过几日下来,我的手腕内侧还是被磨出了一圈圈红痕。

在出罗萨之前,我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不怎么喝水,我在心里大骂我哥是个畜生的同时,也猜测他是为了不让我们在罗萨城中留下太多的行迹。我以为出了罗萨一切就会变好,毕竟我自认是个配合度过高的的人质,只要我哥好吃好喝地供着我——但我还是高估了我哥的人性,我来威德尔之后别说活动,我连人类都没法当了,现在被拴起来的我比一条狗还不如,狗起码还能随地大小便呢。

自由一向是我非常引以为傲的美德。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疯掉的,我看向窗外缓缓沉没的太阳,以一个近乎献祭的姿态冲撞了地平线,我像是觉得痒一样猛地眨了眨眼,并与此同时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

——我要逃。

——我一定要离开宗择。

逃跑这件事,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我哥虽然从至高无上的神一朝沦落成过街老鼠亡命徒,但他居然还忠诚地坚守着原先作为一邦主教的那套生物钟。这套生物钟相当的反人类,日程比程序更精密,过往的这么多主教里不乏能人,也只有我哥能一天不落地坚持下来。

他生来就应该成为神,这是我听到过最多的,像打哈欠一样频繁的一句话。

但如今想来,这件事居然变成了我的优势,我可以从他亘古不变的动线里轻而易举地推导出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

我看向窗外,阴晴不定的大风将窗户吹开,窗帘迎风起舞。

太阳彻底落幕,夜晚高调登场。

宗择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回到了这个房间,靠近我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身上微凉的潮气,应该是淋了一点雨。

我无从得知他这一天天都在外面干了什么。或者是去谋生了,毕竟我们住在这里的开销估计不小。那么或许是和画画相关的工作吧?他在储君时期严格限制外出,只有画画能当作做消遣,他那么聪明,想必画工了得。不过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我没有看过他的画,如果我开口,他一定不会说谎,但我不会问他。

宗择一言不发地在我身边放下包,坐下,拎出医药箱给我上药。坦白来说我觉得这个行为挺猫哭耗子的,我身上的每一处伤口他都需要负全责,但我还是一声不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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