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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会错意

 

是床上还是床下,风格都颇具冷酷风格的男人的温情面具。

裴昭迷迷糊糊睡醒,发现林阅川不在卧室,再摸摸身边的被窝,真丝的四件套触手之处都是凉丝丝的,看来是起床已久了。

接着他又发现,连孟元峥也不在家。

他从零食柜子里找了一包烧烤味的薯片,毫无形象地歪在沙发上给林阅川打电话,响了许久都没人接。

再给孟元峥打,倒是很快就接听了。

“怎么了?”孟元峥问,“厨房有小川做的早饭,你用微波炉热一下吃。”

裴昭咔嚓咔嚓吃薯片,“你俩干嘛去了?”

“送小川去打工的地方,现在就回了。”孟元峥看着绿灯闪烁,并没有猛踩油门闯黄灯,而是降低车速停了下来。

裴昭一听,薯片也不吃了,强烈控诉,“你真不是人,你那么有钱,还要我小川哥自己去赚钱养活自己啊!”

孟元峥道,“他一个成年人有手有脚,非要去我有什么办法?打断腿关在家里?”他沉默一下,自言自语,“也不是不行……”

“……犯法的哈,”裴昭说道,“他在哪里打工?我也要去。”

孟元峥嗤笑,“洗五个碗摔碎六个的人没资格说话。”

裴昭小时候父母都很忙,一直是保姆在照顾他,虽然保姆仗着他父母总是在国外,所以对他不算很好,但是做多就是没什么好颜色,讲话难听一些,家务活倒是不至于让裴昭做。

后来裴昭跟着孟元峥生活,一开始孟元峥学习比较忙,都是定一些私房菜在家吃,再后来虽然在家自己做,也大多是把碗留着第二天钟点工来收拾。

有一年裴昭学校举行了感恩教育,他回家后非要给孟元峥洗脚,孟元峥被他闹得头疼,最后才把洗脚换成了洗碗。

结果他打完泡沫没冲干净,拿着往碗柜里放的时候手滑把五个碗全摔碎了,还把碗柜里的一只碗砸碎了——洗五个碗,弄碎了六个,简直笨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孟元峥对自己养的小孩滤镜十分重,在裴昭苦着脸问自己是不是太没用的时候,只是摸摸他的脑袋,评价道,“天生的少爷命。”

裴昭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要是去打工的话,可能最后工资都不够赔的,于是换了个思路,“那我去他打工的地方待着,万一有人欺负他呢,哥你不知道,他在学校老受欺负,可惨了。”

红灯结束,孟元峥打着方向盘转弯,“嗯?”

裴昭便一五一十把学校的事都告诉孟元峥,末了愤愤总结道,“我相信他的为人,而且都是捕风捉影的事,居然也有人信!”

孟元峥只知道林阅川是因为程家的小儿子程知非陷害而转学,倒是不知道他在现在的学校还遭受了校园冷暴力。

其实在决定把林阅川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的时候,孟元峥就已经着手在处理这件事了,只不过后续一直有专业的团队在处理,所以他几乎没有跟进过这件事,对于那些专门为明星进行危机公关的团队而言,这件事几乎算得上杀鸡用牛刀了。

孟元峥和裴昭挂断电话,便拨通了团队负责人的电话。

负责人叫薇薇安,是一个手腕铁血的女强人,一直负责孟氏文娱板块的公关工作,接听电话的时候正在那边中气十足地骂人,“哎妈呀,孩子死了你知道奶了,大鼻涕淌嘴了你知道甩了?我们处理完造谣的你知道来抱大腿了?晚了,看着你们家小糊咖糊穿地心吧!”

她用东北话骂完对方,转眼又柔情似水,“小孟总,有什么指示呀?”

孟元峥到家的时候,裴昭正在气呼呼地打电话,“什么同学聚会,不去不去,省得你们看见我烦!”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裴昭更生气了,“你们不喜欢林阅川就是不喜欢我!陆和盛,你再说一句他的坏话咱俩就绝交听见没?”

孟元峥把路上买的小蛋糕取出来一块放进冰箱,又把另一块拆开,还在一边放上了小叉子,“过来,吃甜点。”

裴昭愤恨地挂断了电话,拉着一张脸,老大不乐意地晃到餐桌前,连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都失去了兴趣,有一遭没一遭地戳着,就是不往嘴里送。

孟元峥养他这么多年,他那边小心思简直一猜一个准,八成是想让自己找人查一下林阅川之前的事,好给他澄清谣言,又担心到底林阅川刚来这里没多久,万一自己拒绝了他也无话可说,所以故意表现地心不在焉,就等自己主动问,这样再说,就不好拒绝了。

孟元峥故意逗他,装没看见。

裴昭把自己最喜欢吃的巧克力蛋糕戳了个稀巴烂,都没等到孟元峥问他怎么不开心,于是自认为悄悄低着头只抬起眼睛去看孟元峥,结果孟元峥正似笑非笑看着自己,显然是猜透了。

裴昭把叉子一丢,走到孟元峥身边搂住他脖子撒娇道,“你帮帮他嘛。”说着就去胡乱亲孟元峥的嘴唇,小狗一样。

孟元峥任由他亲,等他安静下来,才语调平稳地说,“同学聚会什么时候?”

裴昭兴趣缺缺地从他身下下来,坐回自己的位置,吃那个被戳得惨不忍睹的小蛋糕,“大后天,不过我不去,他们都排挤小川哥,没意思。”

孟元峥等他把那个蛋糕吃完,然后说道,“换衣服,带你出去玩。”

裴昭也没什么兴趣,“小川哥又不在。”

“要不给你套一根狗绳,让林阅川天天牵着你怎么样?”

“那你和小川哥轮流吧,你一,他二四六,星期天你俩一起。”裴昭说道。

他嘴上说着哪里都不去,但还是把吃完的蛋糕包装随手扔进垃圾桶,然后上楼换了一身衣服下来。

孟元峥开车带他一路开到商场,先是去了手机店买了两部最新款大内存的手机,又去电脑店选了两台高配的游戏笔记本。

裴昭把手机包装拆了,换上了自己的电话卡,剩下的手机和两台电脑就沉甸甸提在孟元峥手里。

“干嘛还要自己来啊,网上买不就好了?”裴昭一边给新手机下载软件一边问。

“再去买点衣服,现做有些慢。”

孟元峥的衣服大部分都是定制,孟家有专门的设计团队,不光负责了他们的正装定制,日常生活的衣服也都包含着,就连裴昭的衣服也都在孟元峥的要求下一起包揽了,只不过裴昭嫌弃他们的眼光保守,所以也会从一些品牌店买衣服穿。

以往买衣服,都是裴昭自己看,最后孟元峥付钱,这次他倒是也上手选了几件,只不过全部是没有图案的纯色款,还全是黑白的。

“这几件有什么区别啊?”裴昭拿着几件他选的黑色短袖问。

“没区别。”孟元峥道。

裴昭知道那是孟元峥给林阅川选的,即使不是自己穿,他也有些无语,“什么老年审美,我初中的时候你给我订的就都是黑白纯色,我同学以为我就两件衣服!”

他把自己选的几件放到导购手中,“姐姐,这几个款,都要两件,要185的。”

孟元峥默默去付款,对于自己审美被怀疑并未多做辩解。

他对衣服的要求一向是简单舒适为主,他从小学开始就上私立学校,每年要买十二种校服,文化课穿的、体育课穿的、重大活动穿的、春秋的、夏季的、冬季的,可以说,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穿着不同的校服度过的,即使是大学之后,他也很少买衣服,都是每年定制,大部分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只不过剪裁和用料要比外面买的高几个档次。

临近中午,两个人找了一家汉堡王。

孟元峥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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