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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任见琛原本乖乖的跟着的,他也下定了决心听朱安的话,不管怎么说,都要等到他爹回来。可是,看到朱安给他的糖,他有些愣住。“给……给我的?”他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仿佛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在任家,他是从来没有资格吃糖的,别说吃糖了,就是喝糖水都不行。可是现在,他刚来这个家,朱安就给他糖了,她是傻子吗?

“是啊,给你的,吃了它,你以后每天的日子都会甜滋滋的哦。”朱安把大白兔奶糖塞进任见琛的手里,怕他尴尬,又笑着道,“你先坐在房间里吃糖,我去端热水,给你洗脸洗手,好不好?”他需要时间自己静一静,而且他的脸上有些脏兮兮的,还挂着泪痕,让她看了忍不住又心疼。

任见琛呆呆的点点头,小脑袋里乱糟糟的,他的思绪都在掌心里的糖上。这是大白兔奶糖哟,很贵很贵的奶糖,他知道的。可是现在,她竟然把这个大白兔奶糖给他了,而且不是一颗,而是一把,所以……看任见琛知道,她不是傻子。

任见琛抿了抿唇,最后手握紧,把大白兔奶糖握在掌心里。他的手小,朱安一小把抓了四颗,他根本握不住,指缝间还能露出大白兔奶糖的影子,仿佛,这是他以后会露出来的幸福。

朱安来到厨房,把暖水壶里昨天烧的热水倒进盆子里。朱家父母都懂医术,所以比一般人家讲究些。比如朱家从来不喝生水,喝的都是烧开的水。而朱安更是从小到大喝的都是温水,她从小到大虽然在爹娘的教育下,以后要照顾哥哥,给哥哥养老,但是确也是娇滴滴的长大的。朱家父母对她非常的在意,在意到她喝凉水都担心会宫寒的地步。所以家里的三个暖水壶是常年备着热水的。

朱安端着水盆从厨房出来,便看到任见琛已经出了房间,站在门口看着厨房的方向,看到她出来,小朋友原本就有些局促的脸上带上了紧张。他微微张口,叫了一声:“姨姨。”

其实他的声音很轻,轻到一般人根本听不见他在叫什么。但是朱安却笑道:“哎,等急了吧?热水兑水花了点时间。”其实不是,是她故意在厨房里,给了小朋友消化这件事的时间。但,朱安也不是听见了任见琛在叫她,而是看见了。

朱安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能代表孤儿、代表被任见琛资助的孩子去为任见琛开追悼会,为他送行,可见她的优秀和出色。朱安虽然是个正常的人,但是她懂哑语,孤儿院有因为各种原因被送进来的孩子,不缺聋哑人。朱安为了和他们交流,同时因为社会也有不少聋哑人群体,为了和他们融洽,所以她特意学的哑语。在大学的时候,她还因为会哑语,做过兼职,挣过钱。

“不急的,我不急的。”朱安的和善解释,让任见琛原本紧张不安的心情稍微的放松了些,他抿了抿嘴,努力的想扬起一个笑容,但是他不会笑,所以这笑的比哭还难看。

不过:“天啊,小琛,你笑起来真好看。”朱安却夸张的称赞了起来。

任见琛被她夸张的语气惊到了,他可能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称赞过,都傻傻的不知道怎么反映了。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又瞪大了,跟葡萄似的,非常好看。这双眼睛懵懂又清澈,和朱安小时候见过经历过岁月洗涤的温柔不同。

噗嗤……朱安笑出声,她走到他面前:“来,姨姨给你洗脸,你坐着。”

任见琛在朱安的笑声中回过神,一张漆黑的小脸肉眼可见的有了红晕。“我……我自己会的。”他紧张到有些结巴了。刚才姨姨笑了,这笑容分明是取笑他的,可是,没有像别人的取笑那么讨厌。而且,他有些恼羞的开心。

“我来吧。”朱安道,“小琛第一次来到这个家里,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我来,代表我对你的欢迎,我很高兴你来到这个家里,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她把沾着水又拧干的毛巾,擦在他的脸上,她温柔的动作、温热的毛巾和他突然从眼眶里流出的滚烫的泪水,混合在了一起。

朱安的笑容一顿,有些紧张道:“你怎么哭了?是我弄疼你了吗?”

小小的任见琛摇摇头,他咬着嘴巴,倔强的不让自己哭出声,但是眼泪却忍不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哭了。

朱安放下毛巾,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背,她也没有说话,坦白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安慰。

任见琛在被她抱进怀里的那一刻,放声痛哭了:“呜呜呜……”

◎今天当爹,明天不想当爹◎

今天的地里头十分热闹,大家都在谈朱安收养任见琛的事情。

“任老大可真不是东西,任三才牺牲,就把小琛给卖出去了。”有人皱着眉头骂道。

“要我说,真正不是东西的是任老头,小琛怎么说都是他亲孙子吧?”

“任家缺孙子吗?任老头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给他生了孙子,他缺孙子吗?”

“那也不是卖,任家任大媳妇说了,这是叫送。”

“呸,真要送就不要开口120块。”

“你们说朱家真的有120块啊?”

“谁知道啊。”

“那肯定有,而且还不只,不然朱安能拿出120块收养小琛?”

“朱安说了,是为了傻宝收养的,好让傻宝以后有个人养老送终。”

“这朱安考虑的倒是没有错。她一个女孩子肯定是要嫁人的,那以后傻宝怎么办?任三儿子也是大家看着长大的,平日里也勤快的很,跟着任家肯定比跟着傻宝好。”

“这倒是……”

地里,朱大宝正在挥汗如雨的干活。朱大宝是个乖孩子,朱父朱母在世的时候一直教导他,以后除了妹妹的话,谁的话都不能听。在朱父朱母的心里,儿子是个傻的,他们也不准备给他结婚生子,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在他们去世之后,唯一还会对他好的,就是女儿了。

所以朱大宝一直记着这句话。他每次去上工的时候,妹妹都会和他说,要听小队长的话,不要听别人的话,遇见听不懂的,等到回家的时候在问自己。

朱大宝上工的时候特别卖力,小队长让他干哪些活,他就干哪些活,干好后,他就乖乖的坐到一边,然后等下工。

“朱大宝……朱大宝……”

朱大宝正在干活的时候,听到有人叫他了,他停下干活的动作,一看是他们这组的小队长,他乐呵呵的笑道:“叔叔,你叫我干什么呀?”

小队长叫石向安,是个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也是大队长的侄子,为人耿直老实。他媳妇生孩子的时候难产了,一口气熬不下去,是朱母拿了家里的小半截参让她含着,才熬下去的,所以石向安特别的感激朱母。

也因此,朱父朱母在世的时候,才放心把朱大宝安排到石向安这组来上工。更是在朱父朱母去世后,石向安对朱大宝也有颇多的关照。

“大宝,你去村委会大院一趟,你妹妹为你收养了一个孩子,就是小琛,要在村委会大院办手续。”石向安道。

朱大宝眨眨眼睛,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宝宝来说,□□是一件有些难懂的事情。但是,朱大宝虽然只有四五岁的孩子智商,可毕竟不是四五岁,他活了22年了,也是比真正四五岁的孩子有见识。所以他明白□□是什么样的情况。“叔叔,我要有孩子了吗?还是小琛吗?”他很喜欢小琛的,平时他想找人去玩的时候,小朋友不和他玩,嫌弃他太大了,除非自己把好吃的分给他们,他们才愿意和自己一起玩。可是小琛不一样,就是自己没有好吃的,他也愿意和自己玩。

所以小琛要当他的孩子了,他好开心。就像小朋友过家家一样,他也要有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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