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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原来他们又唱又跳的,是为了勾引萧乐啊?

想来一出偶遇?

沈廷心里的不爽都写在脸上了,敢在他后宫第一妖妃的面前争宠!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

他抬抬手,做作地挡了一下太阳:“今天这太阳真大啊,我都没心思逛园子了,宫里待着无聊,虞侍巾来我宫里给我唱曲儿听吧。”

虞乔冲上去恨不得要从沈廷身上咬下一块肉来,被贺兰君卓拦下,他看向沈廷:“本君看沈侍巾琵琶弹得好,不如来我宫里给我弹琵琶。”

贺兰君卓位在承使,比沈廷高了三阶,支使他也是理应的。

但依照沈廷以往的嚣张做派,估摸着也不会应承,多半会不欢而散,虞乔唱曲儿的事儿也就那么算了。

他与虞乔一向交好,总不能让虞乔受沈廷折辱。

沈廷不仅没把贺兰君卓的话听进去,反而懒洋洋往后一倚着,眼睛一眯,慵懒道:“你也别闲着,他唱曲儿,你跳舞。”

沈廷勾勾手,几个壮汉便连拖带拉把二人一起送去了麟趾宫。

昆曲和异域的舞蹈搭配在一起,有种诡异的不协调感,身边几个壮汉盯着,即便两人心不甘情不愿,还是得唱跳,沈廷没说停,他们就不能停。

贺兰君卓常年练舞,体力好,身体肌肉的线条也非常流畅优美,既不壮硕也不不过于纤薄,腰细细窄窄的十分有力量,动作间六块腹肌嫉妒得沈廷眼睛都红了。

要练肌肉就先要长肉,他啃了一口苹果,直勾勾盯着贺兰君卓,脑子里弹幕一条一条地飘过。

啊啊啊啊啊,好完美!

要是长在我身上就好了!!

能不能切下来装在我身上呜呜呜!!!

贺兰君卓有点被他直勾勾的眼神吓着了,旋转跳跃着跑远了点儿。

沈廷的目光才落回虞乔身上。

这还有个非遗文化传承人,他得研究一下。

虞乔让他一盯,瞬间哑巴了,连着咳嗽好几声。

沈廷给了杯水:“润润喉,继续唱。”

他盯着虞乔的震颤的声带和胸口的呼吸节奏,仔细观摩。

文化传承是很有必要的,他一直做的是现代音乐,尝试过加一些传统的元素,但每次成果都差强人意。

虞乔已经把《游园惊梦》唱了三遍,嗓子快唱哑了,沈廷在3d立体声环绕中找到了点儿感觉,他清清嗓子唱了一句,拿捏住虞乔的八分韵味。

虞乔流泪,沈廷不是想听他唱歌,是想偷师吧。

这贱人怎么学东西学得这么快?

沈廷有意折腾他们,天黑了才放人走。

“以后若是还想争宠,就给我小心着点儿。”他娇纵地哼了一声,威胁道。

贺兰君卓和虞乔一个累得腿都在打飘,一个嘴也张不开,有些日子不能在御花园出现了。

他们二人出去后,直奔黎慎德的宫殿去哭诉。

贺兰君卓虽位份比黎嘉景还高了那么一位,但他既是外族人,又撑不起台面,位份最高的徐青鸟又跟个菩萨一样高坐莲台,六宫琐事,除却沈廷的,萧乐都交由黎嘉景全权打理。沈廷和整个后宫格格不入,甚至份例都是萧乐单独划拨。

黎嘉景素来左右逢源,后宫之中唯他最得人心,连太后也十分喜欢他,萧乐觉得他来当这个每天解决琐事一大堆的大冤种最合适不过了。

他生得清秀雍容,人也端正温和,一身月白色长衫,衬得皮肤更干净清透,身上带着淡淡的青竹香,如他的人一般秀雅。

发丝整整齐齐归顺在背后,行动间都不会摇晃分毫,说话既不失威严也不过份强硬,多数时候都是娓娓道来,音调不高也不低,自有一股令人信服和安心的气质,的确很适合做个正夫。

黎嘉景发挥特长,一哄二劝三承诺,好歹将人都送走了。

他从不觉得处理这些事情枯燥乏味,反而乐在其中。

虽然也会因陛下的冷落而伤心,但至少也得到了重视,算是聊以慰藉。

分荔劝他:“侍君,沈侍巾这样倚姣作媚,连上位侍君都敢欺压,您不如禀报陛下。”

“多少次了,你见陛下什么时候管过,陛下的心早就是偏的了。”黎嘉景强忍下心中酸涩,面上还是温和的,淡淡说。

他看不懂萧乐的心思,不知道她到底是拿沈廷当筏子汇集六宫的妒恨,还是因为沈大将军之权势对萧乐格外宽容。

无论是什么原因,陛下现在都不会动沈廷,至少这些把柄不足以让陛下发落沈廷。

他不会蠢到主动惩治沈廷或者向皇上告状,他要做的,是雍容大度,爱皇上所爱,博得一个远播的贤名。

但此事置之不理,不仅损害他的威严,更会让六宫不宁,尊卑无序。

“你陪我去向太后请安。”黎嘉景略揉了揉额头,让分荔带好刚抄录的佛经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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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廷每天闲得长毛,每天不见萧乐一次就觉得难受。

他有太多的话想跟她说,但是又怕她忙,自己去了只会打扰她。

但他很快就想通了。

昨天是萧乐来看他,今天换他去看萧乐了,好耶!

然后跟个瘸腿小狗一样就乐颠颠地出门了。

萧乐原本有事想去找他的,没想到他先来了,随手指了指身侧的位置:“我看完这两个折子的。”

她将身侧一盘糕点递给沈廷:“荣侍巾刚才送的,挺好吃,给你。”

萧乐奶茶只喝半糖的还要剩一半,面包蛋糕大多数也只吃几口就皱眉,她口味很挑剔,对任何东西都没有太多热衷,难得说好吃那就是很对她的胃口。

就像她昨晚跟他说自己性冷淡,对那些花枝招展的男人没什么兴趣一样。

她却舍得将喜欢的东西分给自己。

沈廷当场抱着盘子感激的涕泪横流,果然他还是萧乐的小宝贝!虽然是他自封的。

过了半刻,萧乐余光瞥见沈廷还抱着点心不撒手,圆溜溜的眼睛里泪汪汪的:“你怎么不吃?”

沈廷抓着盘子边边儿说:“我也舍不得吃,给你吃。”

萧乐想说什么稀罕东西,值得这样让来让去,但沈廷的眼睛太圆太亮太热情,好像她小时候养的小狗,永远眼巴巴把自己喜欢的小球推到她面前,她就不好意思语气重。

“我现在没空,你先吃吧。”

她重新低下头,就见旁边窸窸窣窣,然后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手指干净修长,捏着一枚精巧的枣泥山药糕。

沈廷心跳的很快,小心又往前伸了伸手,忐忑示好:“你咬一口,我给你拿着你吃,这样就不会脏手了。”

拜托,萧乐一定要接受。

萧乐心一软。

沈廷性格不是他喜欢的,冲动、愚蠢、吵闹、倔强,她一直觉得与他绑定在一起,是一种莫大的麻烦,无论怎么改造,他还是像个小孩,一个让她头疼的存在。

但是他这个人也有很多可取之处。

善良、坦荡、真诚、热情、永远不会丧气,比如设备砸下来那天,他第一个反应是把她护住。

这些足以掩盖他的不足,并且让她觉得它好像一只在阳光下蹦蹦跳跳的闪着光芒的快乐小狗,一直跟在她身后。

她觉得他的黏人很烦,但他如果不出现,她又会担心是不是病了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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