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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弯弯的眉眼,眼睛里满是喜悦,乌黑幽深的瞳仁里,闪烁着亮亮的光,仿佛是一个巨大的黑洞,要把人所有的情绪都吸引进去,感动、喜悦、痴迷、欢乐……

赵向晚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但看得到季昭的小世界里有了变化。

先前那棵云雀站立的大树只是斜斜地伸出一根树枝来,云雀孤独地在枝头歌唱,在枝桠缝隙间筑巢,现在这个大树显露出全部姿态。

枝繁叶茂,缀满花苞,看着这满树的花苞,仿佛能够闻到那浓郁的花香。

【你说得太好了。原来,不是所有的画面都需要记下来。】

季昭说完这句话,忽然就闭上了眼睛。

他的小世界开始有风流动。

呼,呼,呼——

无数落叶、杂草被风卷到半空,飞散开来,消失不见。

赵向晚的嘴角渐渐上扬,有了一丝笑意。

季昭这是清扫脑中多余的记忆吧?

人们常恨记忆太差,不能将往日美好都记在脑海。殊不知记忆其实是有一定容量限定的,过多的荷载将令我们痛苦。

试想想,你能记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每一件事情。任何一天,那一天你发生的什么事,你身边的人发生了什么事,你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了解世界发生了什么事,甚至包括你走过街口的时候看到的每一个人,他们穿着什么衣服,脸上什么表情,说着什么话……所有所有,你都记得清清楚楚。

多么恐怖!

季昭虽然不是超忆症患者,但他对画面有超强的记忆,只要是看过的场景,都能完美复刻,这样的天赋,对他而言或许是一种折磨。

因为不懂得什么是遗忘,所以他被迫将生活中每一天的画面都存入脑海,他不敢与外界交流,不敢和人说话,因为这样他将会拥有更多的记忆。

现在赵向晚无意间一句话,让他明白了一件事:遗忘。

小世界里的风,是他主动掀起的遗忘之风。

把那些不紧要的、不相干的、不愉快的画面,尽数吹出脑海。

安排好了晚饭的季锦茂轻手轻脚地走过来,看到季昭闭着眼睛坐在凳子上不言不语,有点紧张,看了看赵向晚,用手势、嘴型比划:他怎么了?

赵向晚伸出一根食指,比在唇边,示意他噤声。

季锦茂看赵向晚态度轻松,知道没什么大事,这才略微松了一口气,站在一旁等着。

足足过了二十分钟,这股风才止住。

小世界里的画面也有了变化。

干净、澄澈、简洁。

草地、野花、大树、云雀随时出现、随时隐没,季昭的世界全由他一人做主。

季昭睁开眼,往日冰冷的面庞多了一分暖意,他伸出手抱住赵向晚。

【谢谢你。】

【原来过去一切,都可以选择遗忘。】

【现在的我,感觉好轻松。】

季锦茂就在一旁站着,赵向晚微笑着伸出右手,拍了拍他后背:“好了,好了,你爸来了,咱们吃饭吧。”

季昭松开手,直起腰,转过头看向季锦茂。

季锦茂第一次被儿子如此认真地凝视,一颗心提了起来,有些不知所措,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季昭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纸包装好的糖葫芦,左手抬起父亲的胳膊,右手将糖葫芦轻轻放在他的掌心。

季昭的右手轻轻盖在季锦茂的掌心,眼睛里带着笑意。

他虽然没有说话,但那双眼睛现在灵动而温暖,仿佛在说:爸,给你吃。

季锦茂怔在当地,一动没有动。

季昭拢了拢季锦茂的掌心,推了推他。

季锦茂忽然眼眶一红,忍了半天才没有掉下泪来。他连连点头,紧紧捏住掌心,像得到至宝一般将糖葫芦收好:“好!爸爸吃,爸爸吃。”

一直到入桌吃饭,季锦茂都舍不得松开手。

赵向晚在一旁看着,既开心又有点羡慕。季昭真的有个非常好的父亲,季昭给他一点点阳光,季锦茂的心就无比灿烂。

季锦茂知道赵向晚刚刚开始和季昭谈恋爱,还需要更多的共处时光,不敢催得太紧,并没有把洛丹枫带过来,亲自下厨做了几道家常菜,招呼着赵向晚落坐。

“来来来,你们这回出差辛苦了,我做了几道菜,为你们接风洗尘。季昭的妈妈、奶奶其实也想来,不过怕你觉得不熟悉放不开,所以就被我拦下来了。改天,改天你要是有空,到家里去坐会?”

赵向晚摇摇头:“暂时没空。今晚还得赶紧回学校,补上落下的功课。”

季锦茂略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

【只要向晚对季昭好,什么时候见家长都是一样的。她肯见我,主动给我打电话,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听到季锦茂的心声,赵向晚感觉轻松了一些。说实话,和季昭谈恋爱是一回事,但见他妈妈、奶奶这类女性长辈,赵向晚很有压力,就仿佛自己必须得融入到一个陌生的家庭。

宽阔的餐厅装修得很有艺术感,拼花的大理石地板、三色花瓣吊灯,白色餐桌上摆放着缤纷、清新的插花。

精致的餐具,洁白的骨瓷,漂亮的摆盘,丰盛的菜式。

这一切,与赵向晚的童年生活相差太远。

可是,这里有季昭。

赵向晚看一眼在她身边泰然自若坐下,动作优雅地拿起筷子的季昭。

季昭感受到赵向晚的目光,接过管家送上来的饭碗,送到她面前。

【这个米饭还不错,香软可口。】

季昭的手指很长,肌肤很白,不过与这雪白的骨瓷饭碗相比,还是多了些肌肤柔润之色,四指托在碗底,大拇指扣在碗沿,与饭碗周边镶上的两道金边映照在一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季昭的温柔,抚慰了赵向晚初到陌生豪华之地的不自在。

不管是哪里,不管是贫还是富,不管是草堂茅棚还是别墅宫殿,也不过就是一餐饭而已。

赵向晚内心释然,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

接过季昭递来的饭碗,赵向晚拿起筷子扒了一口,细细嚼了嚼,眼睛亮晶晶的:“果然,很香软。”

【对吧?我最喜欢这一款,我爸可能是发现了,所以后来都是从那里买。听说是北方极寒之地,稻米经过长时间的生长,糖分更加沉淀,香味更加浓郁。】

难得听到季昭唠唠叨叨,赵向晚笑了。

看到两小口甜甜蜜蜜的模样,季锦茂老怀大慰,挥手示意管家退下,亲自盛饭、布菜。他做生意这么多年,当然看得出来赵向晚来到这里有些不自在,不过好在季昭还算有眼力劲儿,把她哄得开心起来。

赵向晚抬眼看着桌上的菜,一个土豆丝饼,一个农家小炒肉,一个炕茄子,一个红烧鱼块,一个炒空心菜,非常接地气的菜。除了土豆丝饼复杂一点,其余几道菜都是湘省农家接待客人时宴席上常见的菜,也是赵向晚喜欢的几道菜。

能够被人记住喜好,这种感觉真的挺好。

赵向晚看着季锦茂,微笑道:“季伯伯,谢谢你准备这些菜,都是我喜欢的呢。”

季锦茂眼睛一瞪,一脸的惊喜:“唉哟,是你喜欢的吗?其实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这些都是我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我妈经常做的菜,我非常喜欢。说实话,虽说我季家厨艺自宫廷传下来,我做过那么多山珍海味,可是真心喜欢的,还就是我妈妈做的一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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