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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如果是这样,情理上倒是说得通。

当着亲生女儿的面说自己的私密事,赵青云有一种被扒光了挂在墙头示众的羞耻感,脸上无光。

赵向晚却比大家想象中的淡定,装作没有看到赵青云的大红脸,主动转移话题:“你为什么怀疑阮温伦?”

“阮温伦和我竞争秘书长,明里暗里斗了一年多。眼看着过完年就要宣布结果,他知道自己没戏,所以故意找我的歪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只是要拉你下马,直接举报你有作风问题不是简单得多?何必背上人命官司?”

“额……”

赵青云一时语塞。赵向晚说得对,他和阮温伦官场相争,惹出人命来得不偿失,这不太像是他的风格。

赵向晚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将笔录本合起,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赵向晚。”

赵青云小心翼翼地唤了她一声,“以前的事……是我对不起你,希望你不要往心里去,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是不是?”

听到这一句“对不起”,赵向晚一时之间不知道心中是喜还是忧。她摇了摇头,淡淡道:“这是我的职责。”

赵向晚迈步向前,背影坚定而自信。

赵青云看着女儿那修长高挑的身影,穿着制服的模样英气逼人,一时之间竟然有些晃神。如果当年没有把她抛弃,认真养在身边,她身上的刺是不是会少一点,会不会也和晨阳一样乖乖巧巧地攀着自己的胳膊喊爸爸?

这孩子如此聪明,生着一颗玲珑七窍心,自己心里想什么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当时在四季大酒店第一次见面,怎么就觉得她只是个没什么背景、没什么能力、不如赵晨阳的乡下姑娘?

后悔吗?

此刻的赵青云清楚知道,自己后悔了。

赵向晚第一个调查的,是翁萍芳的丈夫,潘国庆。

模样憨厚、见人就笑,穿着件朴素的蓝布大棉袄的潘国庆在建机厂人缘很好。面对警方的询问,他有问必答,态度十分配合。

何明玉心地善良、同情弱者,对潘国庆的印象很好,悄悄对赵向晚说:“翁萍芳不守妇道,倒是可怜了潘国庆被人说闲话。这人啊……就是贪心不足,嫁个老实人吧还不满足,非要找个当官的来满足虚荣心,结果呢?害人害己!”

赵向晚瞥了她一眼,提醒道:“不要代入个人感情,好好做笔录。”

何明玉心一突,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潘国庆。

一张国字脸,脸颊带着深深浅浅痤疮的粉色痕迹,小眼睛、大嘴巴、宽鼻头。丑是丑了点,但是笑容亲切,和人说话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身体前倾,带着股殷勤之态。或许因为长年在外跑业务,因此养成了讨好人的习惯。

难道,这个人有问题?

何明玉努力用赵向晚提过的微表情理论来分析潘国庆的心中所想,但依然一头雾水。

赵向晚所说的那些听上去很有道理,但面部表情也好、瞳孔大小变化也罢,包括眼神变化、肌肉牵动这些,都在一瞬间完成,转瞬即逝,停留在脸上的时间不到01秒,哪里能够迅速捕捉到?

也就是赵向晚天赋异禀,能够快速捕捉到哪怕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再结合对方的肢体动作、语音语速,从而判断出真相。

潘国庆头上的旧棉帽护耳耷拉下来,一动一动的,显然他内心很激动。说着说着,他抬起一双粗糙厚实的手捂住脸,痛苦的声音从手掌中透出,显得闷闷的。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差不多有三百天在外面跑业务。我负责北方片,那边重型机械的销售情况好,卖一件提成高,就是有一点,北方人喝酒太凶,一落座就是三大杯,如果不是我酒量好,还真遭不住。

萍芳不喜欢我喝酒,只要一回来她就教训我,不让我喝、不让我喝,可是她不懂,我不喝……怎么拿业务?怎么赚钱给她花?我也没想到,就因为不听她的话,再加上我常年不在家,冷落了她,她竟然……唉!

我长得不好,嘴笨,不会讨好人。只知道赚了钱把钱交给她,也不晓得送什么花、买什么礼物,她长得那么好看,生得一张巧嘴,我身边的人没人不夸她的,原本就是我配不上她。如果我早点知道她在外面有人,我就,我就,我就放她走,只要她能觉得幸福,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潘国庆一直在不断地忏悔着自己,话语里没有一丝对翁萍芳的不满,更没有提到赵青云这个人,哪怕头顶戴了顶绿油油的大帽子,依然话里话外都维护着翁萍芳。这么宽容大度的男人,就连朱飞鹏都有些可怜他。

赵向晚却非常冷静。

婚姻要求相互忠诚,如果遭遇背叛,没有人能够宽容大度。

无头女尸案中,卡拉ok厅老板汪乾坤背叛乡下发妻曹彩雁,曹彩雁将责任全推到小三身上,愤怒地将汪乾坤的情人全部杀了,为了泄愤还砍了对方的头颅;

同寝室同学章亚岚的父母不和,章石勇背叛袁冬梅,带着怀孕的小三上门挑衅,软弱的袁冬梅痛苦哭泣,在女儿的支持下毅然提出离婚,与他一刀两断;

即使是众人眼中的模范夫妻赵青云与魏美华,面对赵青云的背叛,魏美华的愤怒与伤心旁人都看得出来。

偏偏潘国庆一丝愤怒都没有,这不正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11号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你在哪里?”朱飞鹏重复这个关键性问题。

潘国庆放下双手,微黄的眼白里泛着血丝,机械性的回答着:“和我进厂时的师父钱振业一起喝酒,我难得回来一趟,钱振业是和我进厂时教我开车的师父。他平时就好这一口,正好我从北方带了两瓶好酒,就到他家喝酒。我们两个边喝边聊,喝醉了,就歪在一张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八、九点才醒。”

“一直都在钱振业家?”

“是的,从晚上六点一直喝到九、十点钟吧,后来都喝高了,什么也不记得了。”

“谁能证明?”

“钱振业啊,他一直和我在一起。”

“钱振业家里没有其他人?”

“他媳妇带着孩子回娘家去了,那两天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不然我也不敢带酒到他家去喝。”

朱飞鹏问完,转头看一眼赵向晚。赵向晚轻轻点头,示意他继续。

三名警官的细微动作落在潘国庆眼里,顿时引起他的警觉。警方前后来过三拨人马问话,每一次都非常顺利,只有这一回不同。

有哪里不同呢?潘国庆仔细思索着。

潘国庆长年在外面跑,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落眼就看出赵向晚只是个实习的小警察。

按理说,实习警察就是个打酱油的,没有任何发言权。可是从现在朱飞鹏与赵向晚的视线交流来看,显然赵向晚稳居领头位置。

自己回答了这么多问题,就连朱飞鹏、何明玉都有些动容,偏偏赵向晚眼神里充满着疏离,仿佛一个坐在高台上看戏的观众,半点没有被自己的情绪所感染。

潘国庆坚硬的内心壁垒终于有了松动,他眼中带着一丝悲伤,起身沏了三杯茶放在朱飞鹏等人面前,嘴里说着道歉的话。

“真是抱歉,让三位警官跑来一趟,我这几天处理萍芳的丧事,实在是精力跟不上。如果有什么遗漏的请你们多多包涵,只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早点把凶手抓起来。”

【没有哪里出纰漏吧?应该没有。不在场证明完美无比,没有说错话,态度也恰到好处。既表达出对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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