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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顾墨等待的时候看着外面的人流,他看见有人在笑,有人在哭,有人跑着,有人坐着,他们都好像在活着,好像自己不属于这里。

他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见到了蒋卓钰,他做的了他的要求,还给了他曾经救下过的命。

他可以离开了,去一个安静的地方。

他带着缝补好的裙子,在一个厕所换上了它。他终于把他的秘密放在了阳光底下,他从充满人街上走过,每个人都会看他,以前他觉得害怕,但今天他克服了,他勇敢的走着。

走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桥上,他看着那片水,他最喜欢待在水里,水是温柔的,它包容着自己,他听见它在叫他的名字,他回应着,我来了。

他闭上了眼睛。

希望永远都不要再记得你。

下午的天空是紫色的,在办公室的窗户就看见了,但是上班的时候不能摸鱼,即使一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尽职尽责”的总监会在他那将所有工位都一览无余的办公室盯着我们有没有认真工作。

5点准时打卡下班,外面的天空还没有消失。如果步子比以前快点的话,可以在完全消失前,站在桥上欣赏更广阔更无垠的天空。

我喜欢这些令人内心平静,心旷神怡的自然景色。

我经常走的那座桥是一个很完美的观景台,站在第156步时的位置最好,看这那条流速缓慢的江流,远处的天空,和那远处城郊高矮不一的土房子,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会有不一样的风景。很美。

我喜欢这些令人内心平静,心旷神怡的自然景色。有时候想变成片云,融入其中,或者变成一直鸟,停在最高的那朵云上,因为站在云下仰视看到的风景,肯定和站在顶端俯视看到的会不一样。

我向往着。

今天是第659天站在这里,我没有拿手机拍照,我的技术很差,也可能只是我不习惯记录生活。透过自己的眼睛,让这些画面进入我的脑袋里,成为回忆。

或许会忘记,但遗忘或许是为了储存更美丽的记忆。

生病确实会加快自己记忆力下降的速度,好像已经记不清第215天时候的样子了,明明前天还能想起。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更长远点的记忆也有的会消失在脑海里。

自从确诊后,我总会无意识的记录时间,明明没有特别去注意,但是每天晚上闭上眼,脑袋里就有一个喇叭播报是第几天,早晨起来也再播报,真的和上学时每天的上课铃一样讨厌,就不能变成下课铃吗,起码不会让人厌倦。

医生说好好治疗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我每天都按时按量吃药,虽然有的时候脑子里产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但在负面情绪快要爆发多吃一次药就好了。

非常有效,感觉每次都战胜了死神。

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碰我的腿。

我抬脚后撤了一步,是只黑白相间,浑身松软毛茸,竖着大尾巴的狗。它低头嗅闻着我的小腿和膝盖位置。

我不知道它是在干什么,我有点害怕,不敢再动,它是在寻找我身上哪块肉好下嘴吗?

我小的时候被四五条狗追上扑倒在地撕咬过,手臂大腿上还有它们的咬痕。好在被及时救下,但心里留下的阴影还在,曾经的伤口好像都再次痛起来来了。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这个桥上会有一只狗,在众多选择里,只有走这里回家上班的路程不算远,还没有人带着它们出现。这几年里我都没遇见过,今天忽然就冒了出来。难道又要换路线了吗,但是好像没有别的路线可以选择。

我一动也不敢动,我皱眉低头紧张的看着它的黑色脑袋。我感觉自己已经开始后背冒汗了

但它忽然抬起头,长长的舌头挂在布满尖齿的嘴上。或许在别人眼中它是可爱的,但对我这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人而言很可怕。它亮亮的棕色眼睛盯着我,我不敢和它对视,听村里老人说和狗对视会被咬。

我趁它转头看向别的地方时,我跑了,用尽全力的那种。我的体能一直很差,上学时体育成绩稳居倒数。我也想过增强身体素质,但吃再多都好像不能吸收营养。至于运动,他就像一座山,我根本爬不过去的山。但好在虽然我不算强壮,但也并不瘦弱。还是能提起女生提不起的重物,在需要时帮助一下她们。

耳边穿来我急促的喘息,沉闷的一声接着一声。我的心跳像被猎豹追逐的鹿一样,而我也被追着,被那只狗,我听见它在我后面汪汪叫着,我感觉它好像越来越近了。

桥的尽头有一个集装箱搭建的报刊亭,新开的,昨天好像都没有见过,没想到现在都流行电子化,还有人会开一家纸质传媒的店铺。

门口书架前,一个穿着白色上衣黑色长裤的人人,他背对着我,虽然他弯着腰,肩膀低着,但我也能看出他应该身强体壮,狗一般都惧怕这种人。

我急急地停在他身边,努力表现正常,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只是一个经过这个报刊亭并且想要买东西的顾客。

我假装要拿这个黑衣男人面前的杂志,往他靠的更近,希望他的身躯能遮住我,不被那条恶犬发现,我悄悄探头看了后面一样,那只狗没有追来,只是它坐在桥栏边,看着这里,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在等机会重新追我,所以我不敢走。

清浅的木质香,从旁边飘进鼻腔。

我的心跳速度渐渐慢下来,呼吸也放的轻些。

我拿起整齐摆列在货架上的书,其实我根本没看那些封面上的字,我只是慌乱了拿了一本又一本。

“你要找哪本?”像经常收听的当地电台广播里主持人,性感低沉的嗓音。

我抬眼看去,这人已经站直,和我想的一样,很高,肩宽体长。我平视只能到他的脖颈处。

他手里拿着一堆,应该是这个报刊亭的老板,我看着被我横七竖八,胡乱放置的书,肯定是刚刚才被他整理好的。我顿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脸上因奔跑上升的温度,好像又升几度。可能红得很明显,不出意外的话。

我着急的想表达我的歉意,脑子里又冒出来一句“眼睛是最好的沟通桥梁”,所以我抬头看向了他的眼睛。

他正低着头,可能没想到我忽然会看他,他打量我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移开。

瞳孔颜色好像和刚刚那种小狗的一样,棕色的,不过好像要更浅一些。

凤眼剑眉,鼻骨高挺削直,嘴唇上薄下厚,下巴颌上有一粒痣。

无可厚非的,这个人长得很帅,比葛玲玲给我看的她那个新偶像还要帅。

葛玲玲是我的饭搭子,我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她来之前我都是一个人吃饭,她看见了我,说我合她眼缘,想要交个朋友。她很热情开朗,她来了之后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位朋友,她的到来让枯燥无味的上班生活变得更有意思了。

或许他去当明星肯定也会收获一大波粉丝。

葛玲玲也说我也可以出道,我的眼睛是小狗眼,一看就好欺负那种,她说现在很多女孩子喜欢这种类型,说什么小奶狗男友。

如果我是小奶狗,那他应该是什么。我觉得可以用刚刚那只来命名

好像盯着他的时间有点太长了,我努力不回避的看着他正垂眸盯我的眼睛,他能看出我发自内心的诚恳吗,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翻乱的他的书

“不好意思。”我还是先低下了头,轻声的说了一句。

这么小的声音谁听的见啊,我骂自己。

可是我真的很紧张,又很尴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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