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三)
常人言狗改不了吃屎,我林筱也永远成为不了好孩子。我不遵守纪律、吸烟打架、成绩垫底,不配待在学校浪费资源。世界上自以为是的傻逼太多了,何时佳是这么告诉我的,那就不去面对,躲开他们就好。
还剩下三天假期,我的作业一笔没动,原因是我压根忘了把试卷塞进书包,带了又有什么用,我会写吗?我嚼着牛肉干边看偶像剧边神游,腮帮子撑得有些难受。我们班魔王喜欢针对我,要是作业交不上去就得亲自到她办公室补,唯一的好处是有免费空调蹭,坏处就多了,最烦人的是没有答案抄。我觉得写题很像便秘,想着快点出来,越急越往回缩,堵在屁眼里还难受。
电视台准点播放偶像剧,我歪着头斜躺在沙发上,吃着最后一条牛肉干,看屏幕里哭得撕心裂肺的男主角,然后哇一口血,绝望地仰天长啸。
滴。
我机警地竖起耳朵,听见门口传来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音,连忙坐正了,托着脸认真看电视。一星期不见,林盛迫不及待嚎我的名字,筱筱!吓得我一整根牛肉干卡喉咙里差点吞不下去,我怀疑他想害死我,亲手斩断林家的香火虽然我表面淡定如鸡,背地里其实在给自己捶胸顺气。
这个点大家都已经洗香香钻被窝了,林盛也是,他穿着套崭新的条纹睡衣,深蓝色的,专程来接我,脚上还是拖鞋。我对他爱答不理,他主动上前套近乎,捡起我扔在茶几上的包装袋,眼睛瞬间瞪大了,问我怎么可以吃这些垃圾。
林盛年方四十八,热爱工作积极向上,严格遵循健康饮食九年,从不碰垃圾食品,不像我有事没事嘴闲,把零食当饭吃。我爸叨了会营养学,拿过我手里的遥控器按了电源键,电视屏幕归于一片漆黑,我立马不耐烦地啧了声:我还没看完呢!
收拾收拾,准备回家。林盛催促我。
回屁回,我嘴犟,身体则诚实地动了起来,你把他们赶出去再说。
林盛一掌拍在我头顶,我没感觉有多疼,轻飘飘的,他说没看见弟弟在这吗。他不提我真发现不了,易矜安静得像团空气,在一旁自觉帮忙找事做。他拿着我的书包将东西一件一件往里收,我的内衣底裤、烟和打火机。他拉上拉链,乖巧地拎着书包,给了我一个萌萌哒的微笑。
傻逼。
我撞开他,将他怼到墙壁上,骂他是喜欢碰别人内裤的变态。他埋着头避免与我对视,睫毛开始发颤,轻声说自己不是变态,因为小矜爱筱姐,不会有这种想法的。他这副模样让我联想到摇尾乞怜的小狗,又娇又委屈地渴求主人爱抚。但我给了易矜一巴掌,让他别装了。
林盛比我们先下楼开车,易矜选择和我并排坐在后面,好似刚才那一巴掌从未发生过。车内空调风大,没一会就吹得我手脚冰凉,喉咙发痒,再加上旁边碍眼的畜生,我忍不住火气,憋着泪疯狂咳嗽。他注意到我的小动作,伸手为我旋上面前的出风口,担忧地看了我一眼。
我踩住他的脚,发狠碾了碾,眼神警告他不许再看。他抿着唇,毫无生气地垂下眼睑,听话照做。原本他的眼睛怯生生的,亮得发光,哪怕被打了也还是见到我就笑。这样挺好的,只有他不快乐了,我才会快乐。谁让他骗我呢。
林盛接我回家并不等于他认错了。如果我没吃晚饭,他会叫用人给我煮一碗面,自己为了遵守健康作息,留我一人在楼下吃,他在楼上呼呼大睡,觉得把我哄回家这些事就算翻篇了,隔天嬉皮笑脸地找我聊八卦。林盛哪哪不好,就是看得挺开,我不行。
车子慢悠悠地停下,屋里灯火通明,关越歆站在门口等候我们。她也穿着深蓝色条纹睡衣(我想这应该是狗男女之间某些恶心的小情趣),手里捧了杯牛奶,假模假式地浮起让人反胃的笑容。
易矜屁颠屁颠下车帮我开门,我无视他献的殷勤冷冷回了一记白眼,他沉默地缀在身后,与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得体距离。我顺手接过关越歆递来的牛奶,听到林盛夸赞了我一句乖,嘱咐我早点睡。我敷衍应好,快速在脑海中盘算整蛊易矜的坏点子。
楼下林盛和关越歆的声音小了许多,楼梯间灯光骤暗第三层快到了,这是最后一节台阶,我停住,笑着回身,将牛奶倾倒在易矜身上。我倒得很慢,面无表情地看着白色液体浸湿他的上衣,顺着他的指尖流在地板上,他还是一言不发。
喝光它。我命令。
他稍显不安地眨了眨眼,犹豫地看着那杯见底的牛奶,最终还是接过,仰起头勉强伸舌够了一下。一滴雪白的牛乳滑进他嘴里,他舔舔唇,紧张的像只刚出生没喝饱奶的幼崽。我很满意,居高临下地让他站近一点,我有话跟他说。
他听话地走了两步台阶,视线与我齐平,我按住他的后脑勺,将他往自己唇上一送,舌头探了进去。他慌张地闭上眼颤抖,我知道他害怕被发现,这里是我家,有人看到就玩完了。但我不允许他拒绝,舌尖磨着他的牙,含着他柔软的唇瓣,看他蓄着眼泪被迫亲吻的可怜样。好爽,我早就想这么惩罚他了。
我喟叹一声,扯出被他勾住的舌,跟他离得极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尖,沿着他的唇线描摹,直到整张唇都沾上我的口水,我附到他耳边问,是不是很喜欢这样?小矜是贱货,背着他们和姐姐亲嘴。他虹膜里闪过泪光,眼巴巴望着断在我嘴角的涎水丝,似乎想伸手蹭掉舔一下:
喜欢,小矜还想吃
我本来是想让易矜长点教训,让他意识到我随时可以折磨他,哪知他还挺享受,得寸进尺求我再亲他一遍。我们不是头次亲嘴,早在一年前的某个放学下午,我夺走了他的初吻。我当时简直想把他拖回家,压在床上狠狠欺负,最好把他的嘴咬烂咬出血,让他再敢招惹我。
他家那条小巷我走过无数遍,哪块水泥墙面贴了小广告,哪段路有电线杆子,我记的门儿清。落日傍晚会有人做饭,除了满地狗屎味,还有从门缝里飘出来的炊烟,混在一起难以形容,每路过一家就能听见房子里乒乒乓乓的金属碰撞声。这种破烂棚屋的隔音效果都不怎么好。
他是凑巧被我发现的,让他继续上学也是我一时兴起。在同龄人中他算聪明的崽,长相讨喜,脑子灵活。刚认识那会儿他特别黏我,我上高中他也跟着去,他说我在哪他在哪,不分开。我顾忌他在外校会受欺负就顺口答应了,剩下的事交给我爸。林盛一向支持我助人为乐,他工作忙,懒得与我周旋,有助理帮他解决这类麻烦,只对我说好,你给谁谁谁打个电话,爸要开会。
护送易矜回家是我自以为是的一种道德关怀。如果一个人太堕落,是会有想变好的念头的曾经的我把照顾易矜看成一件很高尚的事,乐此不疲。有时也不完全如此,因为易矜比较烦人。
那天他磨磨蹭蹭走在我后头,用塑胶鞋底摩擦水泥地面发出呲呲声,我着急去蒋慕然那儿蒋慕然说不早点过去就要罚我帮他撸(不想撸,手累)。我步子迈得急而大,结果回头一看,那狗崽又落下我好大一截,而且越走越慢。我插着兜第四遍吼他:你他妈倒是走快点啊!当我送你不要时间的吗!
他听惯了我的粗口,终于在我的催促下加快步伐,追到我身边小心翼翼问我等会怎么回去,有没有人来接。我踹了他一脚让他别停继续走: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那我陪你。他用一种没毛病的口吻说。
我他妈想把他的嘴扇烂,这欠揍的麻烦精,于是重重揪着他的耳朵嚷道:操你脑子有点毛病吧?那我特么的送你回来个屁啊!你当我闲着玩吗?!
他被我扯的弯下了腰,露出雪白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