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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所以,池小池诱导着,给了他一个虚茫的希望。

他一边警戒着四周,一边同061閒聊:“丁秋云以前把他当个人看,他偏不要做人;现在想做回人,可没那么简单。”

用钥匙打开仓库门时,突如其来的光线让所有被长锁链锁住双脚的人本能地往黑暗里藏去,发出一片刺耳的叮当窸窣之声。

谷心志把那名昏迷的新人类往台阶下轻巧一抛。

有不少人借光认出了被扔下地的是负责看守他们的其中一人,登时窃窃私语起来。

谷心志略略皱眉。

他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说明他们的来意,他不习惯扮演救世主的身份,只好将目光投向丁秋云。

丁秋云一指地上的人,面上也没有多少得色,简明扼要地表明了身份:“我们也是旧人类。想出去的,站起来。不想出去的,摀住脸,在原地不要动。我们尊重所有人的意见,只带走愿意走的。”

很快,有一批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而另一批人蹲在原地,掩面未动。

见状,谷心志抿嘴轻乐了一声。

不管在什么时候,总会有人觉得奴役下的享乐要比漂泊中的自由来得更划算。

丁秋云却对这些人的选择抱有一定尊重,瞄了谷心志一眼:“开锁。”

他们解救的第一人的脚镣,扣在了新人类乙的脚腕上。

谷心志学任何东西都比常人快上一线,试过几次后,开锁的速度甚至已赶上了丁秋云,丁秋云索性放慢了自己这边的开锁进度,将奴隶们做了个简单的归类。

有战斗经验、身体健康的归为单独的一组,有战斗经验但是身上带有轻伤的,归做一组,负责保护和看顾伤势较重、或是全然没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人。

简单归纳分类后,丁秋云扒掉了那名新人类的工作制服,披在自己身上,同时转头道:“射程以内。”

谷心志把一个人从镣铐里解放出来:“嗯?”

“二十分钟快到了。”

若是旁人,听到丁秋云的话也得先愣上一愣才能明白他所指何意,但谷心志只是略点了点头,便迈步朝外走去。

丁秋云在后吩咐:“谷副队,活做得利索点儿。”

谷心志捺住唇角:“是,丁队。”

孙谚他们领着一队奴隶,探头探脑地顺着另一路通道走上来时,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熏得一个踉跄。

谷心志点了几炉香,还打开了通风扇,他本人则正坐在宾馆封闭式前台内的电脑边,沾满了血的右手夹着根雾气袅袅的烟,左手则在键盘上随意点按着,留下一串未干涸的血迹,两把军用匕首交叉收在背后的羊皮鞘内,挎在后腰位置。

看情景,这里刚才应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械斗,但地上却不见鲜血和尸体,而且地上还有刚用湿墩布拖过的痕迹。

腥味呛鼻,孙谚忍着翻涌的噁心感,先往自家傻弟弟嘴里塞了一块从打晕的看守那里搜刮来的薄荷糖,好压一压味道,才问:“丁队呢?”

谷心志看也懒得看他们一眼:“马上到。”

孙谚按下腰间的发信器,让等候在外的罗叔把卡车开到前门处接应,顺手推着弟弟,让他们先往外走:“谷副队,你在干什么?”

谷心志道:“找找他们的资料。我们或许用得上。”

孙谚对谷心志的能力还算信任,点点头,再一抬头,见到罗叔的卡车已悠悠停在了正门,便指挥着把奴隶送上车去。

眼看着人一串串登上了车,谷心志叼含着烟,想,一群小羊羔。

前台内,工具间的小门紧闭着。

只要任何一个人拉开门,就能骇然发现,在那小小的空间内,挤着十数具新人类的尸体,身首两处,惨不忍睹,尸身的最上面放着他用来打扫的墩布。

等人都离开了,谷心志才拧开一侧不知道是谁的保温杯,藉着内里的枸杞水,对着电脑屏幕上自己的倒影清洗着脸和手,努力把自己伪装成一隻合群的小羊羔。

在等待期间,罗叔如他们制定的计划,和一个同样运输奴隶的新人类攀谈起来,趁机把人打晕,塞入地牢暂囚,自己则开走了他的车。

孙谚开走了这辆车,把西边仓库中所有不能作战的奴隶装入他们早已准备好的纸箱,从外封好,留好气孔,装作是运输货物,试图从西城出口离开。

丁秋云在自家卡车的后车厢窥孔上,密切关注着这辆车的动向。

车在西镇的出入口被照例拦下。

孙谚从驾驶座探出头去,和那守门的新人类谈笑风生,还悄悄递了一包烟,声称他虽然是来替别人送奴隶加买货的,但这次违规偷买了一个廉价的小奴隶回去,打算自己用,请负责查货的兄弟通融通融。

他们打开后车厢,果然发现了小鸡崽子似的瑟瑟发抖的孙彬。

不管世道如何更易,人情通融这种事总是不会改变的,他们笑纳了孙谚的烟,也没细查那些所谓的“货物”,就放了孙谚出去。

看着那辆卡车渐行渐远,丁秋云才放鬆下来。

有名队员问:“丁队,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丁秋云看向逐渐鼎沸起来的街市方向,搓了搓掌心已凝结的血冰,说:“休息。等着晚上的热闹。”

约晚六点半时,就有来西面仓库提人的了,共要六十名。

扮演前台的丁秋云以新招募的管理人员的身份热心招待了他们,让他们在大厅暂歇,吩咐去提了十名“a品”,五十名“b品”,皆是刚才解救出的、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旧人类,其中混有队中成员。

在被带出来见人前,所有奴隶都被押去洗了个热水澡,被搓得皮子发红,又换上了统一的白衣,看上去一个个有模有样,很叫前来“提货”的领头人满意。

领头人一眼就看到了“a品”群里最显眼的谷心志。

这些日子来,谷心志在丁家养着,稍稍胖了一些,体态恢復了正常,清清冷冷的,又秀气干净,略长的头髮被一条蓝髮带绑起了个高马尾,微昂着下巴站在那里,有种不动声色的夺目感。

领头人绕他走了两步,满意点头道:“最抢手的就是他这样的。”

丁秋云温和地笑:“是吗?”

谷心志脸色不大好。

他不高兴丁秋云对这些新人类比对他的态度都要好。

哪怕是逢场作戏。

丁秋云不会特意照顾他的情绪,有礼地一弓腰,将这帮新人类送走后,走到门口,与坐在车内抽烟的罗叔交换了个眼神,便用自带的锁锁上了西仓库的前门,换上了另一件看上去较为单薄的私服,取了自己的摩托车,独身一个往逐渐热闹起来的奴隶市场驶去。

在耀目的人造虹霓间,他缓慢游走着,找到了七八个他刚才亲手送出去的奴隶。

他们被放在展示台上特製的铁笼间,看到丁秋云,只略略一点头,便继续低眉顺眼地等候着丁秋云与他们约定的“时机”。

奴隶镇的原住民早已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全家进化成新人类的才选择留驻在此,靠奴役和贩卖同类过活。

街上处处燃着熏香,香里有尸身的冷臭。

丁秋云绕城数週,弄清城中布局后,便把摩托车停在路边,藉着路灯光芒,拿香烟壳和铅笔头,画着这末世里绚烂而悲哀的街景。

他听到有幼年早逝又復活的孩子奶声奶气地向自己的母亲提问:“妈妈,为什么要把那个姐姐关起来呀。”

母亲笑道:“我们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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